冯至的文章《彩色的鸟》表达了什么?

99作文网 2023-08-26 19:38 编辑:admin 259阅读

表达了作者小时候年少无知,有着非常强的好奇心。彩色的鸟。鸟是彩色的,这样的鸟再养个几只,何等的诱惑?自己就可能是那童话中的主人公,王子。于是便将通黑的麻雀染成五彩缤纷,结果是死了。鸟儿应该是彩色的--这便是童年的真理了,完全不顾父亲的劝告:彩色的鸟儿在这里是不适宜生存的。生存是什么样的概念?你想,那时会懂吗?

拓展资料:

冯至也是中国文学研究家,他从上世纪三十年代开始酝酿《杜甫传》,至五十年代初才发表出来,当《杜甫传》在“新观察”上连载时,毛泽东就读了,有一次毛泽东曾握住冯至的手,说他写《杜甫传》是“为中国人民做了一件好事”。

作为诗人的冯至为我们留下了许多经典诗篇,他与卞之琳一起被认为是中国新诗史上的现代派大家。他在《赠之琳》一诗中对卞之琳有这样的评价:“这星座不显赫,却含蓄着独特的光辉。”其实这同样可以看做诗人的夫子自道。

在冯至漫长的诗歌创作生涯中,有两个为研究者十分关注的关键阶段,那便是他创作诗集《昨日之歌》《北游及其他》的时期和创作诗集《十四行集》的时期。对此文学史也早有定评。对于前者,最著名的评价莫过于鲁迅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导言中极力褒扬的“中国最为杰出的抒情诗人”:对于后者,朱自清先生也以其“诗里耐人沉思的理,和情景交融成一片的理”做出了很好的总结:“闻一多先生说我们的新诗好像尽是些青年,也得有一些中年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