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盲犬迪克读后感140字

99作文网 2025-07-03 09:52 编辑:admin 293阅读

一、导盲犬迪克读后感140字

故事讲述了一只丑陋的狗,它一生下来就被主人遗弃了,后来遇到了瞎眼男孩阿炯,阿炯收留了它,并给它取名叫迪克。后来阿炯的父母离婚了,阿炯有了一个继母,继母本来是很可怜阿炯的,但看到迪克生了疥疮,像个瘌皮狗,便非常讨厌迪克,对阿炯也不好了。后来,迪克在阿炯家闯下了大祸,警察要杀死迪克,阿炯便带上迪克去找自己的亲生母亲。在路上他们经历了各种惊险,流浪街头,迪克紧紧跟着小主人阿炯,当他的导盲犬,愿意为他牺牲自己的生命。最后他们遇到了一位好心的阿姨,为他们提供了生活必需品,其实,这位阿姨就是阿炯的母亲。但迪克在阿炯母亲那里又闯下了大祸,阿炯就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们不可以以貌取人,丑陋的外表不一定有丑陋的心灵,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狗,但它忠于主人,愿意为主人吃苦。只要我们与动物和睦相处,善待它们,它们也会真心对我们好。

今天,我读了一本将人与动物之间发生的事的小说,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期中考试作文。 迪克是一对优秀猎犬的后代,可却因为长相丑陋,而被主人遗弃。自从意外的遇上了一个瞎子小孩,就变成了他忠诚的导盲犬,这个命苦的小主人,在迪克的陪伴下,活了下来。 迪克为主人乞讨;为了换钱给主人治病,不惜给人家当沙袋打拳击;为主人咬死了自己心爱的妻子;为主人遮风挡雨。可是,一些人们却不喜欢迪克,因为他们不知道,这丑陋的外表下,有着一颗多么忠诚、炽热的心!我非常感动,是迪克和小主人之间的情打动了我,我想到了一句话:狗永远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送你个坦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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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读后感文章100字 急

意识流、荒诞派、虚无主义,其实这些名词我都只是听说过罢了,很难理解其中的涵义。我先是看了塞缪尔·贝克特《等待戈多》,但是第一幕没结束我就忍不住了,说实话我真的没有太看明白。于是,我又读了《判决》,的确是看《变形记》时熟悉的感觉,这篇小说也依旧是对现实的讽刺与不满。最后在搜索《墙上的斑点》时,意识流三个字映入眼帘,我突然记起作文讲评时一位同学用这个词来形容自己的文章,我马上提起了兴趣阅读了《墙上的斑点》,看看真正的意识流到底是怎样的。

文章一开篇就提到了墙上的那个斑点,接着作者展开联想,写出了思绪万千。读到一半时,我也不免自己思考起来,在生活中,我们都有过意识的任意流动。一个人的时候,看到某样东西,一直发呆的我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状态吧,那是脑海中一支漂流着的帆船,没人知道它的彼岸在哪里,思绪就随着它飘啊飘,也许不一会儿它就靠岸了;也许就这么一直飘下去;也许终点与起点相差十万八千里,自己也会笑话自己乱想;也许最后又回到了起点,然后恢复了意识继续工作。

作者先由一个斑点引出自己的猜想,再由自己的猜想又联想到了很多其他事情。“一棵树?一条河?丘陵草原地带?惠特克年鉴?盛开水仙花的原野?”这些看似不着边际的事物都是由墙上那一个小小的斑点引发的,我曾经猜想这些事物是否暗含着某种深意,比如对社会的影射和讽刺、对现实的不满,这些情绪多少是有的,但最后我还是觉得那仅仅是臆想,只是人在最宁静的时刻一些随心的想法。我觉得还是不要把这些意象冠上太过现实的帽子,即便这里面带着一些负面的情绪。我的眼前只有一个安详地坐在木椅上,眼眸望向墙壁的妇人,窗外的阳光会透过玻璃映射下来,一切都已经远离喧嚣,都是那么宁静,跳动的只有脑中的意识。

结尾的“蜗牛”真的是出乎意料,似乎有种被骗了的感觉。全篇都是由联想构成,这样的联想是华丽的,但并不世俗。现实也许并不令人满意,但是人们最本真的意识应该都是纯洁的。意识流也许是很深奥的,但这篇文章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经过天马行空的想象后带来的欢愉

三、帮忙写130字左右读后感

《我为少男少女们歌唱》是一首广为流传的抒情诗,至今还给人很大的美感。这首诗以明快的思想鼓舞人,以炽烈的感情感动人,以优美的语言吸引人。这首诗保持了诗人前期诗作中的丰富想象和生动描写的特色,同时又有新的创造和发展。

全诗四节,结构严谨。第一节写了歌唱的是什么。不难看出,“早晨”、“希望’等等,并非具体的形象,而是观念性的名词。这开始一节就给作者自己设置了一个不小的障碍,出了一个难题,因为直白的手法较难获得艺术感较难获得艺术感染力。这个平淡的开篇预示着在第二节必须有妙笔加以转换。果然,在第二节中,出现了“飞到年轻人心中,去找你停留的地方”这样的佳句。这就使第一节中所有的观念,似乎都获得了形体,诗的意境也由此逐渐形成。第三节着眼于“飞”,使第二节更具有实感,诗人写出两个漂亮的意象:“不管它像一阵微风/或者一片阳光”。何其芳是运用意象的能手,他在第三节这样写,就使得一、二两节诗腾空而起,化为微风,化为阳光,显得活泼而空灵。最后一节情绪一转,诗人又用了一个绝妙的意象:“轻轻地从我琴弦上/失掉了成年的忧伤”,使之与全诗起句的“歌唱”相呼应,并紧接着出现最后三行,构成了浑然一体的意境。

诗是写给少男少女的,但真正的主体是“我”。通过全诗,读者看到了诗人鲜明的形象,听到了他深情的歌喉,他是如此真诚,又是如此激动地在歌唱。诗人把他的一片赤忱之心捧给了我们。

何其芳早在三十年代初,就以绮丽、精致又略带感伤的诗风闻名于世,在诗艺上造诣很深。1938年他从四川去延安。这首诗写于1941年,那正是旧中国艰难的年代,但在延安,诗人生活在另一个新天地之中,他情不自禁地要歌唱,要为少男少女们祝福,了解这首诗的背景,有利于我们理解诗人和他的这一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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