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白牙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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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牙》读后感
假期妈妈给我买了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书是《白牙》这本书。虽然我已经看完了这本书,不过令我至今难忘。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白牙是一只狼,它的爸爸死了,妈妈被卖了,它成了一只斗狼,天天跟狗打斗,于是它过起了地狱般的生活。有一天,一只狗咬住了白牙的咽喉,白牙差点儿就死了,这时斯科特先生的出现使它的生命有了温情。他们都不知道,白牙是一只混血狼,因为它的体内流淌着四分之一属于狗的血液。斯科特先生的爸爸,斯科特法官的仇人来了,法官并不在乎。这时仇人来复仇了,白牙把仇人杀死了。白牙还当爸爸了呢。它有六个孩子,它还跟一只小狗的鼻尖碰到了一起,于是小狗用温暖的小舌头,在它的脸上舔了几下,白牙也不由自主地伸出舌头,轻轻舔着小狗的脸颊,用他的父爱关怀着自己的孩子。
从书中我懂得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克服,只有克服各种困难,才能获得很多幸福和美好的生活。
2.
《白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部小说,主要内容如下:
黑母狼与老黑狼生下了一窝小狼,其中有一只小灰狼,它在狼窝中最凶残。外面的世界等着它去探索,小灰狼与黑母狼出去狩猎,与见了印第安人,格雷就是其中一个。格雷看到小灰狼的牙齿是白色的,就给小灰狼取了一个名字叫白牙,后来白牙才知道,原来母亲以前是狗队里的成员,白牙虽然很想离开,但还是留下了。可是当白牙五岁的时候,格雷把白牙卖给了一个叫史密斯的人,史密斯尽情地折磨着白牙,他发现白牙对人类的嘲笑非常敏感,每天,史密斯如果在外面受到了委屈,一回到家里,他就拿起木棍,在白牙身上猛打,嘴里骂着侮辱白牙的语句,白牙受到刺激,也变得无比凶残。史密斯便拿出大把赌金,让白牙和别的狗搏斗。白牙恨透了着个世界上的一切,它把所有的愤怒都发泄到了别的狗身上,每斗一场,都有一只狗死在白牙的利齿下,可有一次,白牙意外地失败了,史密斯对着白牙猛踢,一个叫司各特的人救了白牙,白牙便把司各特视作自己唯一的主人。一天晚上史密斯拿着栓狗的链子想偷走白牙,却被白牙咬断了喉管。
千万不要认为动物是没有感情、没有思想的生命。人类也一定要善待动物,史密斯的做这些事得到的后果我们也看到了,如果史密斯不折磨白牙,不去栓白牙,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吗?我想到《珍珠鸟》这篇文章,在最后一段,珍珠鸟竟然落到了“我”的肩上,如果“我”不善待珍珠鸟,珍珠鸟会着样做吗?如果你在哪个地方遇到了一只鸟,还没等你靠近它,它早就飞跑了!在《警犬拉拉》这本书中,瞧拉拉多聪明,有的侦探都比不过它,你敢说它没思想?
人类,请善待动物吧!
二、怎样写好考试作文?
怎样写好作文
我们写文章,就是把平时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还有自己亲身碰到的写下来,只要有意义,围绕一个中心,按照一定的顺序用文字表达出来。说得简单一点,就是把平时所见所闻所想所感如实地写下来,心里怎么想,纸上就怎么写。把有趣的写下来,把感人的写下来,就是好作文。我们说学写作文,就是学习做人,把学习做人的过程,实践的经过写下来。我们做好人,就要写好文章。我们小孩写文章,与其说学写作文,不如说学习做人。
写好作文的途径:
1.认真地阅读语文课本,朗读语文课本。 教材书上选的课文都是好文章。把别人的东西,变作自己的东西,把外部的语言内化成自己的语言,以后就能出口成章了。每天花一定时间朗读课文,要有表情地朗读,好段落,精彩的语句要背出来、默出来。“读书百遍,其意自现”。“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2.要广泛地阅读课外书籍。 各种书都要读,科技的,文艺的,童话的,诗歌的,故事,小说。要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把好的章节、段落摘抄下来。
3.坚持每天要写一点东西。写自己感受深的,看到听到想到感觉到的写下来。
三、鲁迅爱读书的故事讲了哪两个故事
鲁迅小时候,爱习书,爱看书,爱抄书,把书看做宝贝一样。 还在进“三味书屋”前,他在自己的启蒙老师——一位远房叔祖父那里看了不带图的书。这位老师曾经告诉他,有一部绘画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三脚的鸟,生着翅膀的人,没有头而以两乳当眼睛的怪物……可惜一时找不到了。这么一本有趣的书,可把鲁迅吸引住了。他念念不忘,梦寐以求,这可把他的保姆长妈妈感动了。长妈妈不识字,她探亲回来时,就设法给鲁迅买回了这部书。一见面,长妈妈把这包书递给鲁迅,高兴地说:“哥儿,有画儿的《山海经》,我给你买来了!” 一听这个消息,鲁迅欣喜若狂,赶紧把书接过来,打开纸包看了起来。 这是鲁迅最初得到的心爱的书。后业,识字渐渐多起来了,他就自己攒钱买书看。 鲁迅小时候,不仅酷爱读书,而且还喜欢抄书。,他抄过很多书。显然,抄书使他得益匪浅。他的记忆力那么好,读过的书经久不忘,这与他抄书的爱好是密切相连的。 鲁迅小时候对书特别爱护。他买回书来,一定要仔细检查,发现有污迹,或者装订有毛病,就不怕麻烦地到书店去调换。有些线装书,很容易脱线,他就自己动手改换封面,重新装订。 看书的时候,他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看看手指脏不脏。脏桌子上是不放书垢,脏手是不翻书的。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过去的翻书习惯。他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各样的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箱子里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 鲁迅小时候养成的爱书如宝的好习惯,贯穿了他的一生。他读过的书浩如烟海。他购置的书,仅据《鲁迅日记》上的“书账统计”,从1912年到1936年,就有9000多册。他收藏的书,总是捆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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