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人真奇怪450字,这篇作文怎么写。
陈小明是我们班的小男子汉,他长得黑黑胖胖的,可讨人喜欢了!
记得上星期的接种疫苗事却让我看到他的另一面,这个人真奇怪作文。那天同学们知道马上要打针了,议论纷纷,个个害怕得很,说起针汗毛都要竖起来了,吓得很多女生都发起抖来。陈小明却一声不响地坐在位置上,他双手抱着手臂,嘴闭得紧紧的,可眼泪却在眼眶里打转!奇怪?这人怎么要哭了?周围的同学急忙上去安慰他,这才让他平静了些。
排队下去打针了!哟-好怕呀!一定会很痛的,我们靠在打针室的墙上,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了。“哇--”什么声音?“陈小明哭啦”前面的同学喊道。怎么可能?!他可是个小男子汉哟!后面的同学赶紧伸长脖子往前瞧。只见班主任李老师轻轻地抚摩着陈小明的脑袋,他的眼圈通红,紧紧地贴着李老师。嘿!陈小明,怎么在关键时候哭了呢?平时的小男子汉怎么不带个好头啊!嗨!真是的!李老师安慰他好一阵子,他才慢慢地走进卫生事。当针打进他的手臂时,他紧紧闭了闭眼睛,就顶了过去。恩,还算不错!
这个陈小明,平时一幅男子汉样子,可到关键时刻却那么胆小还不如小女生。嗨,这人可真古怪。
我有一个同学,名叫天昀,今年11岁,超活泼,超可爱,超受大家喜爱!别看他是的“矮个子”,却是同学们公认的“数学天才”,常和我不分高低。可惜名列前茅的他有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缺点”:爱开玩笑。这也难怪我把他叫“超级怪人”了。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与同桌说笑,只见他在我背后拍了拍。见我转过头,他立刻用手一高一底地比划起大波浪,肩还一耸一耸的,径直朝我扑了过来。我吓得四下逃窜,可他依然在我背后紧追不舍,一边舞动着他的“魔鬼身姿”(这个名字也是大家公认的),真肉麻!没办法,我只好求助于旁边的同学,没想到,他们都坐在一边吃吃地笑!王天昀更得意了,跑得像只兔子,我也干脆把他的书包放在地上。顿时他怒发冲冠,脸涨得通红,一直红到了耳根,眉头拧起了一个扁豆般大的疙瘩。遭了!他准是生气啦!“丁零零……”幸好上课铃帮我解了围,我这才侥幸逃过一劫! 瞧,这就是超活泼,超可爱,超受大家喜爱的天―昀―!
这个人,真怪!
二、“我的同桌”脾气很怪的,学习还不错,很活泼类型的作文450字
我的同桌是个小胖子,这是他留给我的第一印象。记的我们学校有一个规定,周一至周四吃普通饭菜,而周五却吃包子或饺子之类的。每天吃饭菜也腻了,换换面食口味也挺不错。可我唯一不懂的是,包子为什么会给他带来这么大的乐趣!
周五要吃饭了,大家都挺值了胸脯等待着值日队长喊名领饭。我的同桌笔直的“屹立”在自己的位子上,看样子他的胸要比头突出很多。不久,他的名字被喊到,可还没等我反映过来,他已使劲推着我的椅子让我给他让道。他飞奔出去,还没洗手,就像箭一样拿了餐具挤进人群中。我看的目瞪口呆,因为这样滑稽的举动我从来没做过。他熟练的往盘子里扒拉了三个包子,又以“凌波微步”之势转移到座位上品尝包子的美味。
其实吃可以长身体,并且也可以补充营养。可班中的一些行为真是让我哭笑不得!男生不光在游戏中比拼,吃饭也要赛一赛。周五吃包子,看谁吃的多,谁吃的多,谁就是英雄!我的同桌自然不会被落下,他在别人面前为了逞威风,一下子吃了8个包子,最后撑的他去了医务室,医务室的阿姨看到后,真是苦笑不得、无话可说。
他不仅能吃,而且还是个抄作业行家。美术课上,他绝不放过每一次抄画的机会。老师让构思,他可不想,而是寻思着怎么才能抄到我的画。有一次,我实在忍无可忍,把画折了一半,用手挡起来。嘿嘿,这下看他怎么抄!慢慢的,我身旁没了动静。我低头一看,他居然在我胳膊下偷看我的画。他发现到我在看着他,立刻愁眉苦脸的说:“大姐,我的笔掉了,你帮我捡一下吧!”……
有时,我们也会发生纠纷,他打我一下,我踢他一下。最后一生气,便在对方的本上画的乱七八糟。我最讨厌的就是他兴奋的时候,只要一高兴,便拿我出气。比如说上次,他听到要春游的消息,激动的直拽我衣服,拍我的头。有时我真想痛打他一顿解解气,为此,我还专门为他准备了一根“超级无敌大头针”,只要他一打我,我便抽出这根针,刺向他。每当这时,他往日的威风便减掉了一半。他这人也不珍惜别人的东西,用我的涂改带在本子上瞎涂瞎抹,那时候,我下课就会叫来几个好朋友,把他的涂改带全部用光!
他在生活中就像是我的朋友,时时刻刻让我开心,他也是我最恨的敌人,让我咬牙切齿、痛恨不已……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陪我走过小学生涯的朋友。
三、急需400字人物描写 ? 最好多一点~! 不要作文选~!
我的同桌
她,个子高高,没有什么引人注目的地方,但她却有一颗金子般的心灵。她就是我的同桌——李艳。
这学期开学的第二天,老师让我和她坐同桌。开始我没在意,一个黄毛丫头,哪能比得上我堂堂男子汉。
第二天,下午放学时,我因在操场上玩耍,不慎将语文书弄丢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因为一学期有三分之一是语文课,现在语文书丢了,可怎么办?
早读课,我伫立在课桌前,呆呆地望着黑板出神。这时,同桌似乎发现了什么,伸来友谊之手,关切地询问道:“怎么啦?”说吧?一个硬男子汉,丢脸!不说吧?又闷在心里。算啦!她是大队委员,就当汇报思想:“没什么,语文书丢了!”“没什么?”对方现出惊讶的神情。接着,她拿起课本又放下,反反复复。鬼知道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她稍犹豫了一会儿,将书递给我:“书给你。以后可别毛手毛脚的。”什么,给我?我简直不相信我的耳朵。我一惯瞧不起的黄毛丫头,居然能说出这句话。“什……什么,给我,你可怎……怎么办?”我半天才吞吞吐吐地挤出几个字。”“不要紧,我有办法。”“那今天怎么办?”“那就合看。”于是我俩便认真地开始早读。
上完最后一节课,我将书悄悄地塞进她的书包。然而回家后,我打开书包,语文书却工工整整地躺在书包里,我的眼睛湿润了。
第二天早读,她拿着一本旧书在读书。下课后,我打开旧书一看,封面已被撕裂,书页上角向里翻,书脊线断了,并且少了两页。上课后,我拿新书和她换,但她不同意。
中午时,我发现她在桌上抄些什么。奇怪,上午没作业呀?她净干鬼事。我走了过去,呀!她正在那儿抄两篇掉了的课文。她往书上看了一句,便抄在书页大小的白纸上,传进我耳里的是“沙沙”的写字声,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行行整齐清秀的字。累了,她便甩甩胳膊,然后又聚精会神地抄起来。我有点不过意,决定拿去复印,但她婉言谢绝了。抄好后,她拿出浆糊将纸粘上,又使劲地一针一针地缝好。
“叮铃铃……”上课了,她拿起那本旧书认真地听课。一瞬间,我的喉咙被心中激起的强烈感情堵住,我被这种同窗的挚爱之情感动,迸出幸福而又骄傲的泪花。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