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的大花猫性格有些古怪。它有时很老实,会找个暖和的地方,成天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也不过问。但要是它决定要出去玩,就会出走一天一夜,任凭谁怎么呼唤,它也不肯回来。说它贪玩吧,的确是,否则怎么会一天一夜不回家呢?可是,它听到老鼠的一点响动,又是多么尽职。它屏息凝视,一连就是几个钟头,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
它要是高兴,能比谁都温柔可亲:用身子蹭你的腿,把脖儿伸出来让你给它抓痒,或是在你写作的时候,跳上桌来,在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它还会丰富多腔地叫唤,长短不同,粗细各异,变化多端。在不叫的时候,它还会咕噜咕噜地给自己解闷。这都凭它的高兴。它若是不高兴,无论谁说多少好话,它一声也不出。
它什么都怕,总想藏起来。但同时又那么勇猛,不要说对付小虫和老鼠,就是遇上蛇也敢斗一斗。
它小时候可逗人爱了!才来我们家刚好满月,腿脚还不稳,已经学会淘气。一根鸡毛,一个线团,都是它的好玩具,玩个没完没了。一玩起来,不知要摔多少跟头,但跌倒了马上起来,再跑再跌,头撞在门上,桌腿上,撞疼了也不哭。后来,胆子越来越大,就到院子里去玩了,从这个花盆跳到那个花盆,还抱着花枝打秋千。院中的花草可遭了殃,被它折腾得枝折花落。我从来不责打它,看它那样生气勃勃,天真可爱,竖起我喜欢还来不及,怎么会跟它生气呢?
老舍先生的《我们家的猫》描述了我们家的大花猫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说它老实吧,它有时候的确很乖。它会找个暖和的地方,成天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也不过问。可是,它决定要出去玩玩,就会出走一天一夜,任罩燃基凭谁怎么呼唤,它也不肯回来。说它贪玩吧,的确是呀,要不怎么会一天一夜不回家呢?可是,它听到老鼠的一点响动,又是多么尽职。它屏息凝视,一连就是几个钟头,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
它要是高兴,能比谁都温柔可亲:用身子蹭你的腿,把脖儿伸出来让你给它抓痒,或是在你写作的物谨时候,跳上桌来,在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它还会丰富多腔地叫唤,长短不同,粗细各异,变化多端。在不叫的时候,它还会咕噜咕噜地给自己解闷。这都凭它的高兴。它若是不高兴,无论谁说多少好话,它一声也不出。
它什么都怕,总想藏起来。但同时又那么勇猛,不要说对付小虫和老鼠,就是遇上蛇也敢斗一斗。
它小时候可逗人爱了!才来我们家刚好满月,腿脚还不稳,已经学会淘气。一根鸡毛,一个线团,都是它的好玩具,玩个没完没了。一玩起来,不知要摔多少跟头,但跌倒了马上起来,再跑再跌,头撞在门上,桌腿上,撞疼了也不哭。后来,胆子越来越大,就到院子里去玩了,从这个花盆跳到那个花盆,还抱着花枝打秋千。院中的花草可遭了殃,被它折腾得枝折花落。我从来不责打它,看它那样生气勃勃,天真可爱,竖起我喜欢还来不及,怎么会跟它生气呢?
梁实秋先生的《鸟》以生动的语言描绘了白昼听不到鸟鸣,但看得见鸟的形体。世界上的生物,没有比鸟更俊俏的。多少样不知名的小鸟,在枝头跳跃,有的曳着长长的尾巴,有的翘着尖尖的长啄,有的是胸襟上带着一块照眼的颜色,有的是飞起来的时候才闪露一下斑烂的花彩。几乎没有例外的,鸟的身躯都是玲珑饱满的,细瘦而不干瘪,丰腴而不臃肿,真是减一分则太瘦,增一分则太肥那样的秾纤合度,跳荡得那样轻灵,脚上像是有弹簧。看它高踞枝头,临风顾盼——好锐利的喜悦刺上我的心头段顷。不知是什么东西惊动它了,它倏的振翅飞去,它不回顾,它不悲哀,它像虹似的一下就消逝了,它留下的是无限的迷惘。有时候稻田里伫立着一只白鹭,蜷着一条脚,缩着颈子,有时候“一行白鹭上青天”,背后还衬着黛青的山色和釉绿的梯田。就是抓小鸡的鸢鹰,啾啾的叫着,在天空盘旋,也有令人喜悦的一种雄姿。
——梁实秋《鸟》
我们从来没有要求过猫做什么事。他吃的不只是溪鱼,睡的也不只是毛毯,我们的住处没有鼠,他无用武之地,顶多偶然见了蟑螂而惊叫追逐,我们吃饭的时候他常蹲在餐桌上,虎视眈眈,但是他不伸爪,顶多走近盘边闻闻。喂他几块鱼虾鸡鸭之类,他浅尝辄止。他从不偷嘴。他吃饱了,抹抹脸就睡,弯着腰睡,趴着睡,仰着睡,有时候爬到我们床上枕着我们的臂腿睡。他有二十六七磅重,压得人腿脚酸麻,我们外出,先把他安顿好,鱼一钵,水一盂,有时候给他盖一床被,或是搭一个篷。等我们回来,门锁一响,他已窜到门口相迎。这样,他便已给了我们很大的满足。
猫和人一样,有个性。白猫王子不是属于“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那个类型。他好像有他的尊严。有时候我喊他过来,他看我一眼,等我喊过三数声之后才肯慢慢的踱过来,并不一跃而登膝头,而是卧在我身边伸手可抚摩到的地方。如果再加催促,他也有时移动身体更靠近我。大多时他是不理会我的呼唤的。他卧如弓,坐如钟,自得其乐,旁若无人。至少是和人保持距离。
——梁实秋《白猫王子五岁》
阳光从窗外射入,透过这里,吊兰那些无数指甲状的小叶,一半成了黑影,一半被照透,如同碧玉;斑斑驳驳,生意葱茏。小鸟的影子就在这中间隐约闪动,看不完整。有时连笼子也看不出,却见它们可爱的鲜红小嘴儿从绿叶中伸出来。我很少扒开叶蔓瞧它们,它们便渐渐敢伸出小脑袋瞅瞅我。我们就这样一点点熟悉了。
三个月后,那一团愈发繁茂的绿蔓里边,发出一种尖细又娇嫩的鸣叫。我猜到,是它们有了雏儿。我呢?决不掀开叶片往里看,连添食加水时也不睁大好奇的眼去惊动它们。过不多久,忽然有一个小脑袋从叶间探出来。更小哟,雏儿!正是这个小家伙!
它小,就能轻易地由疏格的笼子钻出身。瞧,多么像它的母亲,红嘴红脚,灰余纳迹蓝色的毛,只是后背还没有生出珍珠似的圆圆的白点;它好肥,整个身子好像一个蓬松的球儿。
起先,这小家伙只在笼子四周活动,随后就在屋里飞来飞去,一会儿落在柜顶上,一会儿神气十足地站在书架上,啄着书背上那些大文豪的名字;一会儿把灯绳撞的来回摇动,跟着逃到画框上去了。只要大鸟在笼里生气地叫一声,它立即飞回笼里去。
我不管它。这样久了,打开窗子,它最多只在窗框上站一会儿,决不飞出去。渐渐它胆子大了,就落在我书桌上。
它先是离我较远,见我不去伤害它,便一点点挨近,然后蹦到我的杯子上,俯下头来喝茶,再偏过脸瞧瞧我的反应。我只是微微一笑,依旧写东西,它就放开胆子跑到稿纸上,绕着我的笔尖蹦来蹦去;跳动的小红爪子在纸上发出嚓嚓响。我不动声色地写,默默享受着这小家伙亲近的情意。这样,它完全放心了。索性用那涂了蜡似的、角质的小红嘴,“嗒嗒”啄着我颤动的笔尖。我用手抚一抚它细腻的绒毛,它也不怕,反而友好地啄两下我的手指。
白天,它这样淘气地陪伴我;天色入暮,它就在父母的再三呼唤声中,飞向笼子,扭动滚圆的身子,挤开那些绿叶钻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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