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动物的作文400字

99作文网 2023-08-18 18:40 编辑:admin 299阅读

描写动物的说明文

猫有一对透亮灵活的大眼睛,黑黑的瞳仁还会变:早晨,像枣核;中午,就成了细线;夜里,却变成两只绿灯泡,圆溜溜的,闪闪发光。 小花猫早上起来先伸一下懒腰,然后再坐起来,用两只前爪在舌尖上舔一点唾沫,像人一样地洗着脸,再用舌头不停地舔着自己的毛皮,直到有一点光亮为止。 那条小狗一身金黄色的毛,闪闪发亮,像刚刚擦过油似的。 这只天真可爱的卷毛狮子狗,小黑尾巴一摆动起来,脊液圆像个滚动的小绒球。 那条小黑狗,一身乌黑发亮的皮毛,就像黑缎子一般油亮光滑;雪白的小爪儿,像4朵梅花;那条撅着的小尾巴,总是悠闲不停地摇摆着。 那黑狗不吼不叫,像一个很有身分的武士,威严、老练,一动不动蹲在那里,雄纠纠张开胸脯上绒样的长毛。 狗的叫声不像猫的咪咪声那样有气无力,也不像老虎的叫声那样恐怖,而是中气十足,使人听起来有雄壮干脆的感觉。 这头大肥猪,屁股溜圆,肚子蛮大,由于脂肪过度丰富,它只得慢慢走着,好像架子很大的老爷。 这只猪吃东西的时候,两个耳朵像大扇子一样一扇一扇的,脑袋一颠一颠的,眼睛紧紧地盯着食物。 猪吃完食乖乖地走到圈里,懒洋洋地躺下了,还不时地哼哼两声,好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这匹马,全身皮毛黑发红,红中透亮,油光水滑,像刚从油缸里跳出来似的。 这匹枣红马,长长的鬃毛披散着,跑起来,四只蹄子像不沾地似的。 这匹高头大马,浑身的每个部分都搭配得那么得当,每块肌肉都显示出力量,让人一看就觉得那么柔和,那么健美。 刹那间,“千里雪”平稳地腾到空中,简直像滑翔一般地飞过了深沟,轻轻地落在对岸,继续前奔。 小毛驴是那样惹人喜爱,黑眼珠滴滴溜溜乱转,撒起欢儿来像一只小鹿。 “呱哒、呱哒、呱哒……”驴蹄声均匀而单调,像墙上那面挂钟的砣在摇摆。那头骡子仰着头,皮笼头上的红缨,像是秋雨里一朵艳红的鸡冠花。 这些奶牛,身上白一块黑一块的,好像穿着花棉袄。 这条牛的两只眼睛像铜铃一样大,两只弯角青里透亮,特别是那一身黄毛,像绸子一样光亮。 那黑牛性子暴烈、凶恶,两眼大如乒乓球,红如火焰,头上两只尖角,利如锋刃。 雪白的羊群撒在碧绿的草原上,像花、像云、像圣洁的哈达。 草原上游荡的羊群像是一堆堆滚动的白银。 暴风雪越来越猛,刮得羊群像棉花团似的滚动着。 一峰峰骆驼,在大漠的孤烟中慢慢移动着身影,像小舟在大海里航行,乘着风,迎着浪。骆驼的眼睫毛是双重的,当风起沙扬的时候,双重的眼睫毛像卫士似的,将沙挡住,不使它吹进眼里。 太阳鸟的嘴巴生得十分奇特,很像一把锥子,又尖又长,略微有点弯曲。 太阳出来了,照在小鸟黄澄澄的羽毛上,全身变得金灿灿的,简直像神话中的金翅鸟一样。到了林中,百鸟的喧鸣,仿佛奏起一曲永不休止的乐章,连微微颤动的树叶都好像在歌唱着。 金翅雀唱着、跳跃着,有时也扑打着,像一群不知疲倦的孩子,给这幽静的山庄更增添了情趣。 这林子里的鸟什么颜色都有,什么声调都有。你听,高音的、中音的、粗嗓的、细嗓的,简直是各种流派的樱塌、各种声调的歌唱家,在这里举行着歌唱大比赛。 孔雀那小巧的头上像插着几朵翡翠花,展开的彩屏像一把巨大的羽毛扇,一个个黑环,黑、绿、黄相间,像是无数只大眼睛。 只见一只花孔雀把尾巴抖得哗哗响,那漂亮的尾巴就像仙女手中的彩扇,慢慢散开,又像透亮的珍珠撒在它身上,非常美丽。 孔雀飞起来就如同一朵绮丽的绿色彩云,从山顶上飘过。 只见花孔雀拖在尾后的长长的羽毛都挺直起来,围成一个圆圈,像一把五颜六色的大花伞,又像一块圆形的彩缎。 孔雀开屏时,犹如一把碧纱宫扇,尾羽上那些眼斑反射着光彩,好像无数面小镜子。 那儿的孔雀多得出奇,路边上,野地里,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好像美人儿拖着翠色的长裙子,四处转游,根本也不避人。 那些天鹅用粉红色的脚掌划着湖水向前游,湖面上荡起一圈圈粼粼的波纹,远远望去好像一只只白色的帆船在水中荡来荡去,又像天上的朵朵白云映在水面上。 白天鹅用红脚蹼使劲地划动着那绿色的湖水,身体就像一只小艇模型那样摇摇摆摆。 天鹅那白瓷一般光滑的羽毛,没有一丝杂质,就好像一团浓墨泼上去,也会整个儿滚落下来,沾不上一星半点。 一对雪白的天鹅,像两朵硕大的白莲似的浮在水面上。 湖面上,当天鹅伸展着宽阔的双翼,引翅拍水行进时,犹如一叶叶的扁舟,一张张的风帆。宽阔的湖面上,成群洁白的天鹅,在悠闲地游荡,像朵朵白絮在随风漂流。 湖面平静,水清见底,山光水色融为埋和一体,洁白仿佛置身于仙境之间,流连忘返。 天鹅时而挺脖昂首,神气如同将军;时而曲颈低头,闲雅胜似仙子。 当白鹤展开美丽的双翅,翩翩起舞的时候,那修长的双腿,那优雅的舞姿多么像杰出的“芭蕾舞大师”。 漫空飞舞的丹顶鹤如早开的芦花,绵软地、慢悠悠地落在了沼泽地区。 仙鹤是天生的舞蹈家。它们头顶鲜红,脖项修长,羽毛洁白,双腿纤细,真个是形体秀丽,举止潇洒,神采飘逸。 丹顶鹤雪白的头上顶着鲜红的肉冠,像白金王冠上嵌着一颗夺目的红宝石。 仙鹤站立时总是高高竖起身体,伸直脖子四下张望,常常站立许久。因此,人们常用“鹤立”、“鹤望”来形容戏剧舞蹈中引颈四望的优美姿态。 当鹤群长距离飞行时,常常排成“V”形或“Y”等形。远远望去,飘飘然呈现出一副轻逸而潇洒的风姿。 水面上黑压压一群野鸭子,灿烂的羽毛,在夕阳的余辉下,像浮着一簇簇花环。 这些野鸭子都生着一个金翠色的头,亮晶晶的眼睛,颈上有一圈灰白色的羽毛,就像是每一只野鸭都戴上一串珍珠项圈似的。 野鸭悠闲自在地浮着,一会儿跌入水底,一会儿又立在浪尖上,像孩子在打秋千。 远处的湖面上有几只野鸭在游动着,就像一只只无线电操纵的小军舰,那么英武,那么雄壮。 那五色斑斓的野鸡,挺着胸,迈步走出草窝,像骄傲的将军。 金鸡全身的羽毛色彩艳丽,油光发亮,就像披上了一件华贵的大礼服。 金鸡张开翅膀站在太阳下,就像凤凰朝阳,浑身金亮金亮的,美丽极了。 金鸡有匀称的体型,矫健的双脚,头戴黄冠,颈部装饰着金黄色的“项圈”,两肩有金光灿烂的披肩。 雄鸳鸯羽毛华美绚丽,背部褐色,腹部白色,头顶羽冠,眼后生有长长的白色眉纹,好像刚刚化过妆一样。 在苇塘里,鸳鸯常将脖子伸得长长的,两翅展开拍击水面。一对对色彩斑斓、绚丽的鸳鸯在水中嬉戏、追逐、并肩畅游,时而发出“咕枣咕枣咕”的低沉而柔美的叫声,好像情侣在窃窃私语。 大雁的身体构造很像小船,一双带蹼的脚,像是两把船桨。扁平的嘴有锯齿状的缺口,便于切断植物的嫩叶、幼茎和淘食水生植物的块根和种 说明文:蜜蜂 整理: 免费范文网 日期: 我是一只小蜜蜂。我们蜜蜂是过群体生活的。在一个蜂群中有三种蜂:一只蜂王,少数雄蜂和几千到几万只工蜂。我就是这千万工蜂之一。 � 我的母亲就是蜂王,它的身体最大,几乎丧失了飞行能力。这没有关系,它有千千万万个儿女,我们可以供养它,也算尽了孝道吧!在我的家族中,只有蜂王可以产卵,它一昼夜能为我们生下1�5万到2万个兄弟。蜂王的寿命大约是三年到五年,在我们家族中它可以说是寿星了。 � 在蜂群中还有一种蜂叫雄蜂,它和我们大不相同,它“人高马大”身体粗壮,翅也长。它的责任就是和蜂王交尾。交尾之后,它也就一命呜呼了。�要说家族中数量最多,职责最大的还是我们工蜂。我们是蜂群的主要成员,工作也最繁重:采集花粉、花蜜,酿制我们的“口粮”、哺育我们的弟弟们、饲喂我们的母亲、修造我们的房子、保护家园、调节室内温度和湿度……别看这样,我们的身体是非常弱小的,我们的寿命也只有六个月,就像天空的流星一样——一闪即逝,仅有一点儿时间去闪耀自己的光辉。� 我们蜜蜂是自然界里最勤劳的了。开花时节,我们忙得忘记早晚,有时还趁着月色采花酿蜜。蜜是很难酿的,我们要酿一公斤蜜,必须在100万朵花上采集原料。如果我们的蜂巢同采蜜的花丛距离一公里半,那么我们采一公斤蜜就得飞上45万公里,差不多等于绕地球赤道飞行11圈。看样子,我们的功业并不次于“阿波罗号”呢!虽然我们采蜜难,但每年一窝蜂都能割几十斤蜜。在广东的同族们一年四季都不闲着。如果动物世界也有组织的话,那么我们蜜蜂一定能获得“最热爱劳动奖章”。 � 也许您要问:在漫无边际的大自然中,你们怎么知道什么植物在哪里开花流蜜呢?告诉您吧,我们有很多“侦探”,派它们去侦察,回来再把结果告诉同伴,我们的“语言”就是舞蹈。� 我们的家族就是这样。我们的生命是短暂的,但不必担心,我们还有兄弟,还有接班人。它们会像我们一样继续劳动。我们的家族就这样不断繁衍下去。

我有一条狗,想起来就心酸

我家养的第一只狗是只花狗,具体长什么样我记不清了,只记得每天我跟着妈妈伴着夕阳收工回家的时候,它总是在回家路上的一个拐角上静静地等着我们,那是它的势力范围的最外围,我们刚在拐角上一露头,便撒着欢冲我们跑过来,尾巴摇得不亦乐乎,冲上来先舔舔我的手,再在身前身后跑上两圈,便高高兴兴翘着尾巴跑在前面为我们开路,仿佛象个有了依靠的孩子般骄傲而又兴奋。可是突然有一天,它却突然不见了,我妈说是被人打死卖掉了,小时候的我却固执地一直不肯相信,总认为是它躲在我家地基下面的一个洞里,好几次都在洞口朝里望,呼唤它,结果可想而知,至今我仍然不明白我为什么会那么确信是那个洞吞掉了它。

花狗失踪几个月后,隔壁邻居家养了只黑狗,由于刚捉来的小狗对陌生环境比较不习惯,精神紧张,一有风吹草动就叫个不停,经常把人在半夜吵醒,邻居家的人大概也是心气比较浮躁的,一个不顺心便打它出气,经常能听到小狗的惨叫连连,并且连饭也不怎么给它吃饱。我们由于怕麻烦,对它的境遇无能为力,便只能在它串院过来玩的时候,加倍对它好一点,留点碎骨头剩饭给它,我和老弟更是与它打成一片,白天我们小伙伴一起出去玩的时候,它跟我们形影不离,不过,一到晚上,它却总是要回到它的那个家里,怎么留也留不住,虽然如此,它的境遇却没有丝毫改变。渐渐地,黑狗长大长壮了,足有我那时候的大半人高,威风凛凛,叫声也浑厚结实,不再象以前的奶声奶气,硕大的狗头,尖利的犬齿,无一不令对手胆寒。那个时候,我和老弟在小伙伴当中都是无人敢欺负。不过,由于它长得这么壮实,也导致了它以后的惨死。当我们小的时候,各家的生活条件并不太好,黑狗由于身大胃大饭量大,经常吃不饱,有时实在忍饿不住,便去偷人家的鸡子充饥,终于有一次被发现了,于是所有丢失小鸡的罪责都降落在它头上,邻居家被责骂和白眼弄得焦头烂额,恼差成怒,便活活地把它打死了。那时候我在托儿所里,回家后听着妈妈诉说着它的死亡,知道它在虽然被打得哀哀嚎叫,却始终既不回口也不逃走,只是缩在墙角里,直到被活活打死为止。我大哭一场,问老妈死狗在哪,她说大概是卖给收狗肉的人了。我长大以后想,大概是它当时知道自己做了错事,又出于对主人的忠心,只好甘愿死亡。我相信它当时除了痛苦外,还感受到了悲哀和解脱。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家都没再养狗,只养猫。这只黑狗影响我一直喜欢那种冷冷地、有骨气的大狗,不屈服,也不逃避。以后看了杰克。伦敦的小说中描写的爱斯基摩狗,以及他以一只有四分之三狼血统的狗(我都不知道应该称其为狼狗还是狗狼,呵呵。。说笑)的一生为内容的小说,都让我欣赏、艳羡不已。

直到我家搬出山里几年后,我有一次在学校回家的路上看到一只被人遗弃的小狗,它是只枣黑狗,仿佛就象冥冥中注定的,我蹲下身去看着它,它用圆溜溜的黑眼睛也看着我,呜呜地叫着,我轻轻抱起它,它摇晃着小尾巴,用舌头舔了舔我的手,仿佛我就和它达成了不为外人知的盟誓一般,我把它抱回了家。它在我家里倒是一直无病无灾,平平安安地长大了,不过它却让我失望不已。你看它身材瘦小,小心乖巧,一身小狗脾气,从无咬人心肠,见人就乱摇尾巴,那种迫不急待拍马屁的神情让我大为讨厌,跟以前的那只黑狗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真让我大有恨铁不成钢之感。有时候看着它谄的样子实在是恨不打一处来,才刚准备举起手揍它一下子,它马上乖觉地看出我神情不对,立马就呜呜乱叫,摇尾乞怜,仿佛就象前辈子挨打的教训太过深刻,我也只好顺其自然。这样不冷不热地过了几年,突然有一个深秋的早晨,我还赖在床上的时候,外面却传来噪杂的声音,依稀听见跟狗有关,便马上起床下楼,却见我家的黑狗已躺在地上,嘴里流出沾液,四肢僵硬,只剩呼吸和抽搐的劲了。忙乱中听人说大概是吃了捉狗人丢的毒药(所以现在市场上的狗肉最好不要吃,十之八九是用毒药毒死的,此是题外话,不表),急忙端来半盆洗衣粉水灌入它嘴里想催吐,却是灌多少流多少,始终灌不到胃里,我自知无救,沮丧地丢下脸盆,抱起它的头,它象我第一次抱起它一样无声地看着我,我仿佛又看到那悲哀地、没有任何杂质的眼神,没过多久,它便急速地抽搐了两下,死了,眼里那活力的光也渐渐地暗淡下去,直至消失,我的眼泪终于不争气地流了下来。没想到,它这么谨小慎微,与人为善,却依然痛苦地死去了。我拿着把锹抱起它,在竹林里挖了个坑,把它放进去填上土踩平,一边心里发誓不再养狗,一边想,没过多久,这里大概又会是青草一片罢。

到了我工作以后,邻居的亲戚家里有只狗,因为小孩子跟它玩耍时没轻没重,不小心咬破了孩子的手,结果也被狠揍了一顿(写到这我想,为什么狗总是被揍呢?),不过没舍得打死,就想把它送人,不过没想到咬人的狗名声臭,人家都不要,我老妈又大发善心,把它领回了家。我一看,怎么又是条小狗,心上已是三分不喜了,再过段日子细看,又是只毫无骨气只会摇尾的狗,更有八分不喜,等到再过段时间,才发现它原来不管长多大都是一副小狗脾气,热衷于咬拖鞋、藏骨头、扯袜子,丝毫没有一点点大狗应有的尊严和气派,把我的鞋子和袜子弄坏了好几双,心里更是十二分的不喜了。更加可笑复可怜的是,大概是被以前的主人家打得惨了,它一遇激动的事情,譬如说高兴呀、害怕呀什么的,就会尿失禁,以前有个小孩见皇帝是“惶惶然汗出如浆”禁不住汗,可它倒好,是“惶惶然尿禁不住”了。看它这么一副可鄙样,每每在它扯坏东西的时候想想也就算了。不过凭心来说,这条狗长得还是挺帅的,瘦小精干,两只耳朵直竖,鼻尖嘴长,毛色黄黑,就象只德国狼犬的缩小型,更兼两只眼睛上各有一块颜色比较淡的斑,就是俗称“四眼狗”,据说是蒙古狗的遗传特点,看来我家的狗的血统可是身兼中外的多国部队呀。本来呢这种狗我不喜欢,也不会去理它,这第四只狗就没啥好提的了,可世界上的事情有许多是同样的,历史也会重复发生,大概半年后,又是一个深秋的早晨,这只狗也吃了毒药(靠这个赚钱的人可真够缺德的),也是这么灌肥皂水、把它放得头低尾高让肚子里面的毒液流出来,好一阵忙乎,不过依然是口吐白沫四肢僵硬,时不时抽搐一下,父母和邻居们都认为没救了,纷纷去上班了,我也认为它死定了,准备放弃了,不过它还没死绝,不忍心让它一个人就这么死了,而且我们单位里的作息时间也执行得不太严,便陪在它身边抚摸着它,希望它死的时候能不觉得那么孤单,同时死马当作活马医地把它折腾来折腾去,让胃里的毒液流出来。这样子过了不知多久,忽然我觉得它的眼睛好象在动了,我起初以为是幻觉,可是又过了一段时间后,它的头终于也微微地动了一下,我欣喜若狂,忙压抑住兴奋的心情,更加起劲并且小心翼翼地按摩它的腹部,慢慢地,它对我抚摸它的手有反应了,又过了好久,终于,它终于艰难地把身子侧过来,俯卧在地上了,我知道它最痛苦的时刻已经过去了,我喜极而泣,在心里拼命狂叫,真有那种拯救生命的成功感、喜悦感和幸福感。我一看时间已经迟到很久了,便把它抱进家,放在荫凉地里,放上盆水,上班去了。这个一整天,我的心情都奇好无比。中午回家一看,见它虽然仍然恹恹地没有精神,可是却能晃晃悠悠地稍微走走了,然后拉了好几天的血便后,狗又渐渐地恢复了元气,照旧四处撒欢,照旧又咬鞋子扯袜子忙科不亦乐乎,不过我对这些都能容忍了,我救了它,我也偿还了上次在我手里死掉的黑狗的债了。又过了一年,这只笨狗好了伤疤忘了痛,又吃下了毒药(摇头,怎么这么多),不过现在它大概有抗药性了,难受了几天便自己好了,不知道它下次会不会吃一堑长一智,不过我想这种又笨又馋的狗是不会有这脑筋的,只是希望它的运气好点,它也吃了三次苦了。现在它仍然在我家安安逸逸地生活着,不过现在算来它也不是大狗而是老狗了,脾性也稳重了许多,希望它是我家里首只能寿终正寝的狗。

班人马不过至今我仍然有点遗憾,家里养来养去都是些小里小气的狗,我心目中喜欢的大狗却从未养过,希望以后我老了的时候能养一只大狗,春天一起去山上踏春,夏天游泳的时候带着它一起戏水,秋天一起在金黄的落叶中散步,冬天坐在藤椅上边晒太阳边看书的时候,它能静静地趴在我的脚边。

蜥蜴的故事

一所房子要拆迁了.这家房子的主人在一面已经拆除了一半的墙中发现了一只被钉子穿身而过的蜥蜴.主人记起来这个钉子使自己为了挂结婚照片于20年前亲手钉到墙上的.没有想到确将一直生命钉中.可是最令人吃惊的是这只蜥蜴慢慢的动了起来.它还活着.

主人很惊奇.他仔细的坐在旁边细细的观察.看为何这只蜥蜴可以钉在墙上20年不死.经过几天的观察.主人发现了秘密:原来这只蜥蜴的同伴不断从四处找来食物喂它.而且一喂就是二十年!!

后记:这只蜥蜴被钉住了以后.可以说已经决定它这辈子[碌碌无为.它既不能[升官.也不能[发财.而那些同伴还是义无反顾的去照顾它二十年.换做是人类.多少人可以做到?

我和小动物的故事-------奶奶家的大花猫

奶奶家有只大花猫.它已经八岁了.相当于人到了五十岁的年龄.显然已经算[老爷爷了.但手脚还是很灵活.上房.上树都不成问题.

这只猫长的非常胖.大概是奶奶总喂它好吃的吧!它的身子大部分是黄褐色.之间布满了灰色和黑色的条纹.一对棕色的耳朵警惕的竖立着.两只眼睛像灯泡一样亮.时圆.时细.

大花猫非常懒.我习惯叫它[懒虫.每天它吃完了就睡.睡完了又吃.到了晚上它也不去捉老鼠.有一天中午.我实在看不惯它那懒洋洋的样子.按捺不住自己的心情.拿着柳枝.冲进屋子训了它一顿.它好象听懂了.灰溜溜的出去了.我跟着它到了外面.满以为它已经痛改前非去[辛勤工作了.谁知.它溜到草垛.晒着暖暖的太阳又呼呼大睡起来......

[懒虫也非常调皮.一天我写作文的时候.要抄用一下门口的对联.就出去看了看.回来后.看见[懒虫坐在我的位置上正在专心致志的啃我的笔.我火冒三丈.使劲把它往下推.[嘿!它就是不下去!我给你来点厉害的.我把我大伯叫了过来.大伯一下子把懒虫赶到了地下.这一下子[懒虫好象摔的不轻.它坐在地上半天才[明白过来.我心理暗自高兴:[哼!小样儿.跟我玩.你还嫩点!正当我洋洋得意的时候.忽然懒虫一个鲤鱼打挺[嗖的一下钻入的柜下.还没有等我反映过来.柜下传来吱吱的惨叫.仔细一看.大花猫的嘴里多了一只肥大的老鼠......这时懒虫翻着眼睛看了我一眼.迈着平稳的步伐四平八稳的走了出去.示威似的.

这就是奶奶家的花猫.懒惰.调皮但关键时刻还不失[英雄本色!

他是一个医务工作者.用一只母白鼠做肿瘤实验.他给那只白鼠移植了癌细胞.过了几天.肿瘤在关在笼子里的白鼠的身上越长越大.可他惊讶地发现一个异常的景象.那只白鼠焦躁不安.随后痛苦地用嘴撕咬身上的肿瘤.并将咬下来的一块块肿瘤吞噬下去.伤口上血迹斑斑.几乎露骨.

又过了两天.他又发现那只白鼠产下了一窝晶莹透亮的小白鼠.那只母白鼠奄奄一息地带着不堪目睹的伤口.躺在笼子里.嗷嗷待哺的小鼠崽喝着母亲的乳汁.一天天长大.白鼠母亲的身体日渐销售.拖着只剩下皮包骨头的身子.在癌细胞无情的肆虐下.用无与伦比的顽强和神奇的意志.用自己身体里所有的能量化为生命的乳汁.喂养着这一窝鼠崽.终于有一天.母鼠永远倒在笼子里.没有了一丝呼吸.一群被喂养长大的小白鼠把它围在中间--

他一直都在观察这个奇异的现象.母鼠在产下鼠崽后.整整活了二十一天.他心里惊呼道:[二十一天.恰好是白鼠平时正常的哺乳期.此后.小白鼠就可以脱离母亲而独立生存了.这只母鼠在正常情况下.因移植了癌细胞在身体内.早就应当死亡了啊!面对此情此景.面对这种伟大而悲壮的动物的母爱!他潸然泪下--

(二)

他是一位经验老到的猎手.有一天.他带着他心爱的猎枪.追杀着一群约有二十只山羊.当追到一个悬崖边的时候.这群的山羊停止了逃命的脚步.悬崖的对面还是一个悬崖.但离这个悬崖有十米多远.任凭如何矫健的山羊都跳不过去.他得意地看着这群即将任他枪杀的山羊.

略过一会儿.一个不可思议的景象发生了.只见一只年岁较大的山羊从悬崖边退了几步.然后毅然地迅疾地向对面的悬崖跳去.在这只老山羊刚跳出几米的刹那间.另一只年青的山羊随后也向对面的悬崖跳去.分两次起跳.第二次是踏在半空中头一只老山羊的背上.再猛然地一蹬.落在对面的悬崖上.而那只老山羊悄不声息地摔落在万丈深渊之中.随后.所有的羊群.如同在一个指挥若定的将军号令下.用同样的方法和动作.一起一落.一生一死.猎人看得目瞪口呆.感慨万千--

(三)

他是一个徒步的旅行者.有一天.他漫步在深山丛林中.突然有一块森林着了火.在火势蔓延的草丛中.他发现有一团团黑色的物体从劈劈啪啪从火中滚出.他仔细一看.原来那一团团的黑色物体.竟然是一团团蚂蚁.那一团团蚂蚁越滚越小.外面一层的蚂蚁在火焰的吞噬下.一只只被烧死.一层层被剥落.可里面的蚂蚁在外层的保护下.得以幸存.他被这一幕情景惊呆了.蚂蚁为了保存它们的种群.需要有何等的智慧和何等的牺牲精神啊!

看到许多家庭都养着一条以上的狗,每天早上把狗屎盆和铺在上面的小石粒一起倒掉,晚上又带着狗去河边遛。他们还挖空心思为狗选择贵族化的名校,训练它们作各种乖巧动作,并且还有考试成绩。我的房东西蒙夫妇的狗菲力克斯带着颈圈皮带的考试成绩是二分(最高是一分),不带皮带的也是二分,最后以优异成绩毕业,获得贵族狗校文凭一张,不过封面上的照片不是狗的,而是西蒙先生的。西蒙太太很为菲力克斯的文凭而骄傲,把它和自己的结婚证书一起放在一只镶满珍珠的古董盒子中。我大为惊异,突然想起一个波恩大学法律系的中国女留学生告诉我的一句话:德国人养的狗比他们养的孩子还多。我脱口而出以后,深深为自己失言而脸红。然而西蒙太太不但没有怪嗔之情,反而颇为自豪地说,这就是德国人比美国人可爱的地方。后来我到了美国,也是到处是狗,我颇有雄心地想探究一下美国人养的狗是不是比他们的孩子更多,但查不到统计数字。雄心失落之后,跟着而来的是恶心,因为美国的狗更骄宠,你一进门,它就撞过来,对你显示那西方美人的热肆亏银情,把柔软的然而脏得发黑的前爪伸给你握,完全是一派古典浪漫主义的诗人风范,有时还不以用冰凉的鼻子磨擦你的脸颊为满足,还要象契诃夫在《文学教师》中所写的一只狗那样,在你吃饭的时候把头搁在你的膝盖上,并且把它的馋涎毫无节制地留在你特为做客而买的名牌西服裤上。最令人恼火的是你不能粗暴地一脚把它踢开。因为早有中国同事告戒过你做客讨好女主人最好的办法是夸奖她家的狗比她家的孩子更聪明。好容易把饭吃完了,摆脱了狗的浪漫友情逃到沙发上喝咖啡,庆幸狗对我的热情大概已经表现过分,也许为了对女主人一碗水端平,乃去“猴”在女主人的大腿之上,女主人也乘势将它如婴儿、如情人搂在怀中,作包括亲吻在内的爱抚。我此时一身轻松,狗唾沫也好,狗腥味也好,反正是远观他人嗜痂,陡增自身爱洁之优越感。同时我又不无虚伪地称赞她家的狗很“热情”。没想到我小小的虚伪导致更大的虚伪。回家以后隐隐感觉自己身上有种可疑的狗腥气,虽把留有狗唾沫的裤子换了,仍然无效。仔细钻研之后,原来那天去做客时,我不幸穿的是毛衣,竟把朋友家沙发上许多狗毛沾带了回来。花了几个小时才把毛衣上的狗毛肃清。

由于我虚伪地称赞了朋友的狗,此家美国朋友,便真诚地来我家邀请我再去做客。我出于礼貌把先生太太让上我的沙发后,就感到恐怖,为怕他们把狗毛留在沙发上,但又不空旦得不作出虚伪的心花怒放裂宴的表情欣然应允,然后绞尽脑汁到临去前两天声称感冒,然而美国朋友说,可以开车来接我,我急中生智,即兴胡编说我侄儿的未婚妻与一新自印度来的女人同室,印度发生可怕鼠疫,得赶紧帮她去检查消毒。自此以后看见那美国朋友就更虚伪地微笑,不过比较费劲就是了。

在虚伪被时间淡化以后,就不免狐疑起来,为什么爱洁成癖的德国、美国漂亮女人抱着狗吻而不觉其脏,而我这个为柏扬先生斥为“脏乱酱缸”中的“丑陋的中国人”竟然天生拥有一种身如菩提、心如明镜的洁净感?

细想起来,这可能是出于一种汉民族的集体无意识的历史积累。狗在汉语的原始意味中就包括着卑贱的意思。用不着什么形容,只要说“你这条狗”就是很带污辱性的。至于说“狗东西”、“狗家伙”、“狗儿子”,那就更狠毒了。在汉人潜意识里,不管什么东西,只要跟狗一发生联系就坏了,至少是贬值了。比如说你的脸长得慈眉善眼的,头部像神佛一样,可是一旦和狗,有一点点相似,就叫做“神头狗面”的,那就很叫人自卑的了,比獐头鼠目还低一等。汉人不知为什么那么恨狗,有时恨得很专横,只要是不赞成的,加上个“狗”字就能把香的搞臭:“狗主意”,“狗德性”。有时则恨到狗的每一个部分,从头到脚:狗头军师、狗腿子;从眼到嘴:狗眼看人,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从脑到肺:狗头狗脑、狼心狗肺。中国古代解剖学并不发达,但在诅咒狗方面确实大放异彩。庖丁解牛,世称绝技。解狗骂人的,没有一个不是天才,能把狗的每一个零件都拿来骂人,连狗尾也逃不过,叫做狗尾续貂。同为家畜,牛的名誉就好多了,“牛脾气”说得是憨直,“狗脾气”说得是蠢劣。狗咬人,当然是该谴责的,叫做“狗咬吕洞宾”。但为什么老天注定狗咬的一定是吕洞宾呢,明明有许多警犬咬的不都是贩毒分子、车匪路霸吗?就算你一个个都是翩翩风度的吕洞宾吧,但是吕洞宾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东西,他的拿手好戏是“性骚扰”:有“三戏白牡丹”为证。退一万步说,这不算性骚扰,白牡丹是和他自由而公开地恋爱,那对狗也不公平,马咬吕洞宾,蛇咬吕洞宾,狼咬吕洞宾,不也是妨碍自由恋爱,难道就应该发给诺贝尔奖吗?

善良的汉人对狗实在成见太深,而且毫无道理,完全忘了孔夫子的“忠恕”之道。就算是狗有圣经上所强调的“原罪”,也该允许救赎吧?不,偏偏有一句话说,“狗改不了吃屎”。哪怕狗抓了兔子,立了大功,其结果还是被放在锅里煮,叫做“狡兔死,走狗烹”,据第一个说出此话的人说这是规律,那就是:活该!一旦碰巧,狗发了财,中了六和彩之后,没人赞它走了鸿运,而骂走了狗运。至于狗倒了霉被有钱的主人赶出了门,就被嘲笑为“丧家的乏走狗”,弄到走投无路落了水够惨的了,该可怜它一下了吧,但是还不能饶恕,对于落水狗不能手懒,要打,而且要痛打。

这实在是中国的特殊国情,要是在欧美看到湿淋淋的发抖的可怜的狗,不把它抱起来亲个吻送到“动物流浪中心”去,不但是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而且可能要受到动物保护法官的追查。

不要说狗,就是对被钓起来的鱼,如果有什么中国人在德国开饭馆象在台湾、上海那样去活活刮鳞,慢慢破肚,以至于放在油锅里还会跳,那是非被动物保护主义者把你的房子烧了不可的。德国的法令规定,凡钓到的鱼只许一锤子打死再杀,不许仿效《水浒传》中阳谷县太爷处死为潘金莲、西门庆拉皮条的王婆那样,用凌迟法,亦即一片肉,一片肉地割到你死。

话虽如此,汉人对孔夫子的“中庸”之道还是虔诚的。因而对于狗也不那么绝对化地恶绝深痛,也许在汉语语义形成初期,狗不但和鸡鸭,而且和龙马都是平等的,很受宠爱的,它和龙同属十二生肖之一,即为雄辩的证据。全中国十二亿人口,平均有一亿是属狗的。有多少属狗的当了大官,发了大财!有多少属狗的为国捐躯、为民请命!有多少属狗的是慈善家!一九九四年为狗年,这一年,有一千多万中国孩子中将要出现许多巾帼和非巾帼英雄这是谁也不敢怀疑的。正因为这样,不走极端的汉人,有时对狗比西方人更宠爱。比如把自己的孩子叫做“阿狗”之类。存心超英赶美,你把狗当朋友,我却把它当骨肉。最为突出的是张贤亮《男人的一半是女人》中的一个看守所长,他对一切所喜爱的令他高兴的人都称为“狗儿子”,连他自己的孙子也不例外。这一点很令我惊异,但这种惊异也并不太持久,因为我后来想起自己也曾把自己视若命根子的唯一的女儿叫做“小狗”,有时还叫做“小笨狗”以示特别亲热。这样一叫就是六年,直到第七年,我女儿突然反抗曰:“我是小狗,你是什么?”我这才如五雷轰顶,由此想到自己身为教授,而且钻研过因果律,居然不知道自己犯了差不多两千天的逻辑错误,也就是说骂了自己两千天。而且骂得乐滋滋的。由此我也体会到一点自己骂自己骂得有点如痴如醉,如同白痴,才有人伦之乐,一旦清醒了因果律明确了,就只能象《水浒传》英雄初吃蒙汗药那样:“心中暗暗叫苦”。

话回到本题上来,光翻译一个“狗”字就足以折腾掉我半条命,还敢谈什么比较文化。钱钟书先生曾有天真烂漫之名言:戈培尔博士说,谁要在我面前讲文化,我就拔出手枪来。钱先生说,我要说,许多人连中国语言、西方文字都没有弄清楚,就要说什么比较文学,对这种人,我也要拿出枪来。在场的杨绛女士顺手拿了一把裁纸刀给他说:没有枪,用这个也凑合。

当陈德鸿博士请我去讲比较文学时,我立刻想到钱先生的名言,本想带刀去会场自杀的,但是转而一想,我这么一死,就没有人在这个世界上大讲翻译文学比较文化之难了。

于是我决定,还是活着,不过把风度要弄得比较悲壮一点,既不能装痞子,也不能象某些一捞几十万金的歌星那样玩深沉。

看到许多家庭都养着一条以上的狗,每天早上把狗屎盆和铺在上面的小石粒一起倒掉,晚上又带着狗去河边遛。他们还挖空心思为狗选择贵族化的名校,训练它们作各种乖巧动作,并且还有考试成绩。我的房东西蒙夫妇的狗菲力克斯带着颈圈皮带的考试成绩是二分(最高是一分),不带皮带的也是二分,最后以优异成绩毕业,获得贵族狗校文凭一张,不过封面上的照片不是狗的,而是西蒙先生的。西蒙太太很为菲力克斯的文凭而骄傲,把它和自己的结婚证书一起放在一只镶满珍珠的古董盒子中。我大为惊异,突然想起一个波恩大学法律系的中国女留学生告诉我的一句话:德国人养的狗比他们养的孩子还多。我脱口而出以后,深深为自己失言而脸红。然而西蒙太太不但没有怪嗔之情,反而颇为自豪地说,这就是德国人比美国人可爱的地方。后来我到了美国,也是到处是狗,我颇有雄心地想探究一下美国人养的狗是不是比他们的孩子更多,但查不到统计数字。雄心失落之后,跟着而来的是恶心,因为美国的狗更骄宠,你一进门,它就撞过来,对你显示那西方美人的热情,把柔软的然而脏得发黑的前爪伸给你握,完全是一派古典浪漫主义的诗人风范,有时还不以用冰凉的鼻子磨擦你的脸颊为满足,还要象契诃夫在《文学教师》中所写的一只狗那样,在你吃饭的时候把头搁在你的膝盖上,并且把它的馋涎毫无节制地留在你特为做客而买的名牌西服裤上。最令人恼火的是你不能粗暴地一脚把它踢开。因为早有中国同事告戒过你做客讨好女主人最好的办法是夸奖她家的狗比她家的孩子更聪明。好容易把饭吃完了,摆脱了狗的浪漫友情逃到沙发上喝咖啡,庆幸狗对我的热情大概已经表现过分,也许为了对女主人一碗水端平,乃去“猴”在女主人的大腿之上,女主人也乘势将它如婴儿、如情人搂在怀中,作包括亲吻在内的爱抚。我此时一身轻松,狗唾沫也好,狗腥味也好,反正是远观他人嗜痂,陡增自身爱洁之优越感。同时我又不无虚伪地称赞她家的狗很“热情”。没想到我小小的虚伪导致更大的虚伪。回家以后隐隐感觉自己身上有种可疑的狗腥气,虽把留有狗唾沫的裤子换了,仍然无效。仔细钻研之后,原来那天去做客时,我不幸穿的是毛衣,竟把朋友家沙发上许多狗毛沾带了回来。花了几个小时才把毛衣上的狗毛肃清。

由于我虚伪地称赞了朋友的狗,此家美国朋友,便真诚地来我家邀请我再去做客。我出于礼貌把先生太太让上我的沙发后,就感到恐怖,为怕他们把狗毛留在沙发上,但又不得不作出虚伪的心花怒放的表情欣然应允,然后绞尽脑汁到临去前两天声称感冒,然而美国朋友说,可以开车来接我,我急中生智,即兴胡编说我侄儿的未婚妻与一新自印度来的女人同室,印度发生可怕鼠疫,得赶紧帮她去检查消毒。自此以后看见那美国朋友就更虚伪地微笑,不过比较费劲就是了。

在虚伪被时间淡化以后,就不免狐疑起来,为什么爱洁成癖的德国、美国漂亮女人抱着狗吻而不觉其脏,而我这个为柏扬先生斥为“脏乱酱缸”中的“丑陋的中国人”竟然天生拥有一种身如菩提、心如明镜的洁净感?

细想起来,这可能是出于一种汉民族的集体无意识的历史积累。狗在汉语的原始意味中就包括着卑贱的意思。用不着什么形容,只要说“你这条狗”就是很带污辱性的。至于说“狗东西”、“狗家伙”、“狗儿子”,那就更狠毒了。在汉人潜意识里,不管什么东西,只要跟狗一发生联系就坏了,至少是贬值了。比如说你的脸长得慈眉善眼的,头部像神佛一样,可是一旦和狗,有一点点相似,就叫做“神头狗面”的,那就很叫人自卑的了,比獐头鼠目还低一等。汉人不知为什么那么恨狗,有时恨得很专横,只要是不赞成的,加上个“狗”字就能把香的搞臭:“狗主意”,“狗德性”。有时则恨到狗的每一个部分,从头到脚:狗头军师、狗腿子;从眼到嘴:狗眼看人,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从脑到肺:狗头狗脑、狼心狗肺。中国古代解剖学并不发达,但在诅咒狗方面确实大放异彩。庖丁解牛,世称绝技。解狗骂人的,没有一个不是天才,能把狗的每一个零件都拿来骂人,连狗尾也逃不过,叫做狗尾续貂。同为家畜,牛的名誉就好多了,“牛脾气”说得是憨直,“狗脾气”说得是蠢劣。狗咬人,当然是该谴责的,叫做“狗咬吕洞宾”。但为什么老天注定狗咬的一定是吕洞宾呢,明明有许多警犬咬的不都是贩毒分子、车匪路霸吗?就算你一个个都是翩翩风度的吕洞宾吧,但是吕洞宾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东西,他的拿手好戏是“性骚扰”:有“三戏白牡丹”为证。退一万步说,这不算性骚扰,白牡丹是和他自由而公开地恋爱,那对狗也不公平,马咬吕洞宾,蛇咬吕洞宾,狼咬吕洞宾,不也是妨碍自由恋爱,难道就应该发给诺贝尔奖吗?

善良的汉人对狗实在成见太深,而且毫无道理,完全忘了孔夫子的“忠恕”之道。就算是狗有圣经上所强调的“原罪”,也该允许救赎吧?不,偏偏有一句话说,“狗改不了吃屎”。哪怕狗抓了兔子,立了大功,其结果还是被放在锅里煮,叫做“狡兔死,走狗烹”,据第一个说出此话的人说这是规律,那就是:活该!一旦碰巧,狗发了财,中了六和彩之后,没人赞它走了鸿运,而骂走了狗运。至于狗倒了霉被有钱的主人赶出了门,就被嘲笑为“丧家的乏走狗”,弄到走投无路落了水够惨的了,该可怜它一下了吧,但是还不能饶恕,对于落水狗不能手懒,要打,而且要痛打。

这实在是中国的特殊国情,要是在欧美看到湿淋淋的发抖的可怜的狗,不把它抱起来亲个吻送到“动物流浪中心”去,不但是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而且可能要受到动物保护法官的追查。

不要说狗,就是对被钓起来的鱼,如果有什么中国人在德国开饭馆象在台湾、上海那样去活活刮鳞,慢慢破肚,以至于放在油锅里还会跳,那是非被动物保护主义者把你的房子烧了不可的。德国的法令规定,凡钓到的鱼只许一锤子打死再杀,不许仿效《水浒传》中阳谷县太爷处死为潘金莲、西门庆拉皮条的王婆那样,用凌迟法,亦即一片肉,一片肉地割到你死。

话虽如此,汉人对孔夫子的“中庸”之道还是虔诚的。因而对于狗也不那么绝对化地恶绝深痛,也许在汉语语义形成初期,狗不但和鸡鸭,而且和龙马都是平等的,很受宠爱的,它和龙同属十二生肖之一,即为雄辩的证据。全中国十二亿人口,平均有一亿是属狗的。有多少属狗的当了大官,发了大财!有多少属狗的为国捐躯、为民请命!有多少属狗的是慈善家!一九九四年为狗年,这一年,有一千多万中国孩子中将要出现许多巾帼和非巾帼英雄这是谁也不敢怀疑的。正因为这样,不走极端的汉人,有时对狗比西方人更宠爱。比如把自己的孩子叫做“阿狗”之类。存心超英赶美,你把狗当朋友,我却把它当骨肉。最为突出的是张贤亮《男人的一半是女人》中的一个看守所长,他对一切所喜爱的令他高兴的人都称为“狗儿子”,连他自己的孙子也不例外。这一点很令我惊异,但这种惊异也并不太持久,因为我后来想起自己也曾把自己视若命根子的唯一的女儿叫做“小狗”,有时还叫做“小笨狗”以示特别亲热。这样一叫就是六年,直到第七年,我女儿突然反抗曰:“我是小狗,你是什么?”我这才如五雷轰顶,由此想到自己身为教授,而且钻研过因果律,居然不知道自己犯了差不多两千天的逻辑错误,也就是说骂了自己两千天。而且骂得乐滋滋的。由此我也体会到一点自己骂自己骂得有点如痴如醉,如同白痴,才有人伦之乐,一旦清醒了因果律明确了,就只能象《水浒传》英雄初吃蒙汗药那样:“心中暗暗叫苦”。

话回到本题上来,光翻译一个“狗”字就足以折腾掉我半条命,还敢谈什么比较文化。钱钟书先生曾有天真烂漫之名言:戈培尔博士说,谁要在我面前讲文化,我就拔出手枪来。钱先生说,我要说,许多人连中国语言、西方文字都没有弄清楚,就要说什么比较文学,对这种人,我也要拿出枪来。在场的杨绛女士顺手拿了一把裁纸刀给他说:没有枪,用这个也凑合。

当陈德鸿博士请我去讲比较文学时,我立刻想到钱先生的名言,本想带刀去会场自杀的,但是转而一想,我这么一死,就没有人在这个世界上大讲翻译文学比较文化之难了。

于是我决定,还是活着,不过把风度要弄得比较悲壮一点,既不能装痞子,也不能象某些一捞几十万金的歌星那样玩深沉。

208回答者: 117.89.127.* 2009-4-27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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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小狗

我家有只活泼的小狗,它长着雪白雪白的毛,只有额头上是淡褐色的,它有又尖又长的嘴巴,锋利的牙齿和爪子,又红又湿的鼻子,三角形的耳朵,明亮的大眼睛,就像一位白雪公主,美丽极了。我给小狗起了个名字,叫:欢欢。

欢欢的性格和名字一样,非常的欢快、活泼,每当我放学回到家,困祥欢欢就会一下子冲出来,在我的双脚之间来回的磨蹭来,磨蹭去,甚至朝我扑过来,要我抱。之后,妈妈就找了个我们不用的小桌子,把欢欢放上去,快放学了,欢欢就坐在桌子上,抬头遥望着学校的大门,那双忧郁的眼神,好像在说:“小主人,你什么时候才放学?我在家里等着你回来陪我玩呢!”放学了,同学们列队走出校门,欢欢就一个人一个人的看着,看啊看,仿佛在找谁是我的小主人,当它看到了我,欢欢只能摇着尾巴,,四只小脚不停的跺来跺去,非常兴奋,好像在说:“小主人,你总算回来了,我等你等了大半天了!”可惜它在桌子上,不能扑过来和我玩了。

现在,欢欢长大了,比原来更加培此的活泼了,每次拿扫把扫地或拿拖把拖地,就会扑过来,紧咬不放,还把头东甩西甩,争强好胜,我们怎么拉也拉不出来,以前有一把扫把被小狗咬烂了;现在我们把扫把提得高高的,小狗见了,就想跳起来咬,当他跳的那一瞬间,我们惊呆了,没想到小狗能跳得这么高,真是太厉害了。还有呢!爸爸把一条棉绳子(循环的),挂在墙上,小狗看见了,轻轻一跳,一口咬着了,一直往下拉,棉绳一会儿向上一回向下,可好玩了!

小白兔的毛发洁白无暇,好象是用牛奶洗过澡,摸起来特别舒服、柔滑;红宝石似的眼睛,闪闪发亮,实在是引人注目;它那一双长长的耳朵,竖直并背靠着,似乎是传说中的顺风耳,什么事都瞒不过它;常常惹人发笑的是它那三瓣嘴,总是合在一起,老是张不开;它那时髦的白衣服下还藏着强有力的四肢,蹦跳起来还真是惊人,毛茸茸的尾巴,像软软的小绒球,不小心还找不到呢。兔子们爱吃萝卜、青菜、青草之内的食物。当然我家的小白兔也不例外。它吃东西时很斯文,常常慢嚼细咽,好象在品尝人间的美味佳肴。更让人觉得吃惊的是我家的小白兔居然会吃糖。有一次,我嘴里吃着香喷喷的奶糖逗它玩耍,一不小心奶糖从嘴里掉了出来,正好落在它旁边,它看见奶糖后,一口就将奶糖吃了进去,一点也不斯文了。我拿出白菜叶准备喂它时,它一闻到白菜味,立马就跑了过来,张嘴就吃白菜。我把白菜提高一点,它就把脖子伸长一点,我再把白菜提高一点,它就站了起来,两只小爪子缩在胸前,仰起汪中搏头继续吃。我又把白菜提高一点,它拼命掂起脚,伸长脖子使劲咬住白菜,谁知道它站不稳向后仰面摔倒了,把我逗得哈哈大笑,而它却又站起来仰头吃,又向后仰面摔倒了。我看它那贪吃的样子,好玩极了。

一天上午,我刚做完作业,它跑到我的双腿上,好象要和我捉迷藏。我领会了它的意思,于是我们玩起了这个游戏。小白兔真是聪明绝顶!每次都在变换藏身之处。我印象最深的是它居然跑到衣柜里,藏在白色皮袄下,我始终未找到它,只好认输投降。它跑出来后,骄傲的蹦得老高,在我身边炫耀,我倒是哭笑不得。小白兔睡觉时把它的双爪当作枕头,特别可爱,看它的睡姿,就像一个睡美人。你如果用手碰一下它,把它弄醒了,它就会立刻竖起耳朵,瞪着你,好像在说:“讨厌,又影响我睡觉。”然后跳到另一个地方去继续睡觉。如果没人打扰它,它就会睡得香。

如果你仔细听,还会听见它的呼噜声呢!小白兔也是很有脾气的:如果谁招惹了它,或者是它不高兴了,就会蹲在它的窝窝里,叫个不停,吵得家人不得安宁!小白兔也非常调皮。有一次,它乘我们不注意时,跑到一个角落的鞋盒子里,一动不动,爸爸觉得奇怪,平时活蹦乱跳小白兔这时这么老实。十几秒钟后,真象大白,原来它在解小便,它解完后,迅速逃离现场。盒子里留下了一摊小便。弄得爸爸哭笑不得。既可爱又调皮的小白兔给我的生活中带来了许多的乐趣。

轻的泪,是人的泪,而动物的泪,却是有重量的泪。那是一种发自生命深处的泪,是一种比金属还要重的泪。也许人的泪中还含有虚伪,也许人的泪里还有个人恩怨,而动物的泪里却只有真诚,也只有动物的泪,才更是震撼人们魂魄的泪。

我第一次看到动物的泪,那是我家一只老猫的泪,这只老猫已经在我家许多许多年了,也不知它生下了多少子女,也不知它已是多大的年纪。只是知道它已经成了我们家庭的一个成员,我们全家人每天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和她一起戏耍。在它还是一只小猫的时候,我们引得它在地上滚来滚去,后来它渐渐地长大了,我们又把它抱在怀里好长好长时间地抚摸它那软软的绒毛。也是我们和它亲热得太多了,它已经一天也离不开我们的抚爱,无论是谁,只要这一天没有摸它一下,就是到了晚上,它也要找到那个人,然后就无声地卧在他的身边,等着他的亲昵,直到那个人终于抚摸了它,哪怕只是一下,这时它也会心满意足地慢慢走开,就好象是它为此感到充实,也为此感到幸福。

只是,多少年过去,这只老猫已经的太老了,一副老态龙钟的样子,行动已经变得缓慢;尽管到这时我们全家人还是对它极为友善,但,也不知是一种什么感应,这只老猫渐渐地就和我们疏远了。它每天只是在屋檐下卧着,无论我们如何在下面引逗它,它也不肯下来,有时它也懒懒地向我们看上一眼,但随后就毫无表情地又闭上了眼睛。

母亲说,这只猫的寿限就要到了,也是人类的无情,我们一家最担心的,却是怕它死在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我们怕它会给我们带来麻烦。就这样每天每天地观察,我们只是看到这只老猫确实是一天一天地更加无精打采了,但它还是就在屋檐下,窗沿上静静地卧着,似在睡,又似在等着那即将到来的最后日子。也是无意间的发现,那是我到院里去做什么事情的时候,我只是看见这只老猫在窗沿上卧得太久了,就过去想看看它是睡着,还是和平时一样地在晒太阳。但在我靠近它走过去的时候,我却突然发现,就在这只老猫的眼角处,凝着一滴泪珠。看来这滴泪已经在它的眼角驻留得太久了,那一滴了泪已经被阳光晒成活像是一颗琥珀,一动不动,就凝在眼角边,还在阳光下闪出点点光斑。

“猫哭了。”不由己地,我向房里的母亲喊了一声,立刻,母亲就走了出来,她似是要给这只老猫一点最后的安慰。谁料这只老猫一看到母亲向它走了过来,立刻强挣扎着站了起来,用出最后一点力气,一步一步地向屋顶爬了上去。这时,母亲还尽力想把它引下来,也许是想给它一点最后的食物,但这只老猫头也不回地,就一步一步地向远处走去了,走得那样的沉重。

直到这时,我才发现,是我们太冷酷了,它在我们家活了一生,我们还是怕它就在我们家里终结生命,我们总是盼着它自己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能够自己走开,无论是走到哪里,也比留在我们家里强。最先我们还以为是它不肯走,怕它要向我们索要最后的温暖,但是我们把它估计错了,它只是在等我们最后的送别;而在它发现我们已经知道它要离开我们的时候,她只是留下了一滴泪,然后就悄无声息地走了,走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了。

很久很久,我总是不能忘记那滴眼泪,那是一种留恋生命,又感知到大限到来的泪水。动物有它们自己的情感,它们只给人们留下自己的情爱,然后就含着一滴永远的泪珠向人们告别,而又把最后的痛苦由自己远远的带走。

动物的泪是圣洁的泪,它们不向人类索求回报

小白兔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白兔。

小白兔浑身长满了毛茸茸的白毛,远远看去像一团棉花。它的一双红眼睛被白毛包住了,嵌在眼窝里,像镶着两颗红宝石。白兔两只长长的耳朵,足有二寸半,里面一层是粉红色的皮,外面毛茸茸的,我想它的听觉一定很灵敏。小白兔的鼻子扁扁的,嘴唇分成三瓣,总是不停地耸动着,不知是因为害怕,还是随时在根据气味寻觅食物。兔子的身子圆滚滚的,看上去挺肥。前腿又短又小,后腿又长又有力,在动物王国里它还算是个长跑健将呢。兔子尾部有一条又短又小的尾巴,正如俗话所说的:兔子尾巴长不了。

喵喵” 呀 我家小猫又在叫我了 它棕褐色的毛 摸上去软软的 它那双那眼睛 是那般的可爱 再加上 有些发福的身材 真让人想咬它一口

看那 小猫又调皮了 它“噗”的一下窜到了餐桌上 盯住了妈妈刚烧好的 红烧鱼 香喷喷的味道吸引了它 只见它小心翼翼的靠近盘子 环顾了一下周围 它以最快的速度吊起了鱼 迅速的跑回了它的小窝 这就是我家那只贪吃的小猫眯

小袋鼠的成长

同学们,你们知道小袋鼠是如何成长的吗?我来告诉你们吧!

小袋鼠出生时,非常微小,身子红红的,像幼虫,无视力,少毛,生下后立即爬入袋鼠妈妈的保育袋内吃奶,不断成长。一年后才能正式断奶,离开保育袋,但仍然活动在妈妈附近,随时获取帮助和保护。就这样小袋鼠慢慢地成长。

袋鼠是食草动物,吃多种植物。它们大多在夜间活动,也有些在清晨或傍晚活动。不同种类的袋鼠在各种不同的自然环境中生活。比如,树袋鼠则生活在树丛中。

你看,袋鼠是不是很有趣呀!如果你看见过小袋鼠,就更加了解它们的成长过程。

我有一只调皮可爱的小狗。小狗长着一身洁白的毛,小狗一跑起来,就像一团雪球在滚动。一双圆溜溜又机灵的眼睛藏在长长的绒毛里,一对耳朵警惕地听着四周一切可疑的声音。小狗还长着一双锋利的爪子,尾巴翘得老高,显得非常傲慢。小狗非常凶猛,只要稍微听到什么或看到什么,就会发出“警报”,做好战斗准备。

我家的小狗不仅调皮,而且很富有音乐感。 一天,我闲着没事干,便放起了音乐。谁知,小狗听到后,骨头也不啃了,马上向录音机走来,我猜测可能是小狗发现那音乐是从录音机传出来的了!小狗在录音机旁蹲下,一边听音乐,一边随着音乐的节奏把尾巴摇过来摇过去,真像个小小音乐家在指挥着乐队!

小狗特别爱吃饼干,我借此机会,把小狗当鱼钓,我先拿出一根细长的竹子,接着用一根线系在竹子的另一头,再用一块牛奶拉花饼干晃过来晃过去,弄得小狗眼花缭乱,我突然停止摇晃,把饼干吊在小狗面前,小狗立即缓过神来,向饼干扑去,我又把饼干移到小狗身后,让它扑了个空。就这样持续了好几分钟。小狗假装“败退”,我也随即放松了警惕,谁知小狗迅速转过身来咬饼干,幸亏我反应快,小狗只咬到线。我想拉回线,便使劲拉,可我越使劲,小狗拉得越紧.我心里想:看来不能强攻,只能智取,我停止了“进攻”,小狗以为我投降了,便美滋滋地准备享用饼干,我趁这个机会,用力一拉,饼干又回到了我手中.

这就是我家调皮的小狗,你喜欢吗?

松鼠是一种美丽的小动物,很讨人喜欢.它四肢灵活,行动敏捷.玲珑 的小面孔上,嵌着一对闪闪发光的小眼睛.身上灰褐色的毛,光滑得好象搽过油.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总是向上翘着,显得格外漂亮.

松鼠喜欢在树枝上跳来跳去,十分机灵.只要有人触动一下树干,它们就躲在数枝底下,或连蹦带跳地逃到别的树上去.晴朗的夏夜,松鼠在树上高兴的跳着叫着,互相追逐嬉戏.它们好像怕强烈的日光,白天常常躲在窝里歇凉;只在树枝被风刮得乱摇晃的时候,它们才到地面上来.但是从来不接近人的住宅.

松鼠喜欢住在高大的老树上,常常把窝搭在树叉中间.它们搭窝的时候,先搬来一些小数枝,交错着放在一起,再找一些干苔藓铺在上面,然后把苔藓压紧,踏平.窝搭好了,还在上面加一个盖,把整个窝遮蔽起来,这样就不怕风吹雨打了.她们带着儿女住在里边,又暖和又安全.

松鼠常吃的食物是松子,榛子和橡栗,有时候也吃鸟蛋.它们吃东西的时候,常常直着身子做在树枝上,用前爪捧着往嘴里送.秋天,松鼠就储藏过冬的食物,把它塞到老树的缝隙里,塞得满满的.冬天,它们有时候也用爪子扒开厚厚的积雪寻找雪底下的食物.

描写动物的说明文

猫有一对透亮灵活的大眼睛,黑黑的瞳仁还会变:早晨,像枣核;中午,就成了细线;夜里,却变成两只绿灯泡,圆溜溜的,闪闪发光。 小花猫早上起来先伸一下懒腰,然后再坐起来,用两只前爪在舌尖上舔一点唾沫,像人一样地洗着脸,再用舌头不停地舔着自己的毛皮,直到有一点光亮为止。 那条小狗一身金黄色的毛,闪闪发亮,像刚刚擦过油似的。 这只天真可爱的卷毛狮子狗,小黑尾巴一摆动起来,像个滚动的小绒球。 那条小黑狗,一身乌黑发亮的皮毛,就像黑缎子一般油亮光滑;雪白的小爪儿,像4朵梅花;那条撅着的小尾巴,总是悠闲不停地摇摆着。 那黑狗不吼不叫,像一个很有身分的武士,威严、老练,一动不动蹲在那里,雄纠纠张开胸脯上绒样的长毛。 狗的叫声不像猫的咪咪声那样有气无力,也不像老虎的叫声那样恐怖,而是中气十足,使人听起来有雄壮干脆的感觉。 这头大肥猪,屁股溜圆,肚子蛮大,由于脂肪过度丰富,它只得慢慢走着,好像架子很大的老爷。 这只猪吃东西的时候,两个耳朵像大扇子一样一扇一扇的,脑袋一颠一颠的,眼睛紧紧地盯着食物。 猪吃完食乖乖地走到圈里,懒洋洋地躺下了,还不时地哼哼两声,好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这匹马,全身皮毛黑发红,红中透亮,油光水滑,像刚从油缸里跳出来似的。 这匹枣红马,长长的鬃毛披散着,跑起来,四只蹄子像不沾地似的。 这匹高头大马,浑身的每个部分都搭配得那么得当,每块肌肉都显示出力量,让人一看就觉得那么柔和,那么健美。 刹那间,“千里雪”平稳地腾到空中,简直像滑翔一般地飞过了深沟,轻轻地落在对岸,继续前奔。 小毛驴是那样惹人喜爱,黑眼珠滴滴溜溜乱转,撒起欢儿来像昌塌悉一只小鹿。 “呱哒、呱哒、呱哒……”驴蹄声均匀而单调,像墙上那面挂钟的砣在摇摆。那头骡子仰着头,皮笼头上的红缨,像是秋雨里一朵艳红的鸡冠花。 这些奶牛,身上白一块黑一块的,好像穿着花棉袄。 这条牛的两只眼睛像铜铃一样大,两只弯角青里透亮,特别是那一身黄毛,像绸子一样光亮。 那耐乎黑牛性子暴烈、凶恶,两眼大如乒乓球,红如火焰,头上两只尖角,利如锋刃。 雪白的羊群撒在碧绿的草原上,像花、像云、像圣洁的哈达。 草原上游荡的羊群像是一堆堆滚动的白银。 暴风雪越来越猛,刮得羊群像棉花团似的滚动着。 一峰峰骆驼,在大漠的孤烟中慢慢移动着身影,像小舟在大海里航行,乘着风,迎着浪。骆驼的眼睫毛是双重的,当风起沙扬的时候,双重的眼睫毛像卫士似的,将沙挡住,不使它吹进眼里。 太阳鸟的嘴巴生得十分奇特,很像一把锥子,又尖又长,略微有点弯曲。 太阳出来了,照在小鸟黄澄澄的羽毛上,全身变得金灿灿的,简直像神话中的金翅鸟一样。到了林中,百鸟的喧鸣,仿佛奏起一曲永不休止的乐章,连微微颤动的树叶都好像在歌唱着。 金翅雀唱着、跳跃着,有时也扑打着,像一群不知疲倦的孩子,给这幽静的山庄更增添了情趣。 这林子里的鸟什么颜色都有,什么声调都有。你听,高音的、中音的、粗嗓的、细嗓的,简直是各种流派的、各种声调的歌唱家,在这里举行着歌唱大比赛。 孔雀那小巧的头上像插着几朵翡翠花,展开的彩屏像一把巨大的羽毛扇,一个个黑环,黑、绿、黄相间,像是无数只大眼睛。 只见一只花孔雀把尾巴抖得哗哗响,那漂亮的尾巴就像仙女手中的彩扇,慢慢散开,又像透亮的珍珠撒在它身上,非常美丽。 孔雀飞起来就如同一朵绮丽的绿色彩云,从山顶上飘过。 只见花孔雀拖在尾后的长长的羽毛都挺直起来,围成衫铅一个圆圈,像一把五颜六色的大花伞,又像一块圆形的彩缎。 孔雀开屏时,犹如一把碧纱宫扇,尾羽上那些眼斑反射着光彩,好像无数面小镜子。 那儿的孔雀多得出奇,路边上,野地里,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好像美人儿拖着翠色的长裙子,四处转游,根本也不避人。 那些天鹅用粉红色的脚掌划着湖水向前游,湖面上荡起一圈圈粼粼的波纹,远远望去好像一只只白色的帆船在水中荡来荡去,又像天上的朵朵白云映在水面上。 白天鹅用红脚蹼使劲地划动着那绿色的湖水,身体就像一只小艇模型那样摇摇摆摆。 天鹅那白瓷一般光滑的羽毛,没有一丝杂质,就好像一团浓墨泼上去,也会整个儿滚落下来,沾不上一星半点。 一对雪白的天鹅,像两朵硕大的白莲似的浮在水面上。 湖面上,当天鹅伸展着宽阔的双翼,引翅拍水行进时,犹如一叶叶的扁舟,一张张的风帆。宽阔的湖面上,成群洁白的天鹅,在悠闲地游荡,像朵朵白絮在随风漂流。 湖面平静,水清见底,山光水色融为一体,洁白仿佛置身于仙境之间,流连忘返。 天鹅时而挺脖昂首,神气如同将军;时而曲颈低头,闲雅胜似仙子。 当白鹤展开美丽的双翅,翩翩起舞的时候,那修长的双腿,那优雅的舞姿多么像杰出的“芭蕾舞大师”。 漫空飞舞的丹顶鹤如早开的芦花,绵软地、慢悠悠地落在了沼泽地区。 仙鹤是天生的舞蹈家。它们头顶鲜红,脖项修长,羽毛洁白,双腿纤细,真个是形体秀丽,举止潇洒,神采飘逸。 丹顶鹤雪白的头上顶着鲜红的肉冠,像白金王冠上嵌着一颗夺目的红宝石。 仙鹤站立时总是高高竖起身体,伸直脖子四下张望,常常站立许久。因此,人们常用“鹤立”、“鹤望”来形容戏剧舞蹈中引颈四望的优美姿态。 当鹤群长距离飞行时,常常排成“V”形或“Y”等形。远远望去,飘飘然呈现出一副轻逸而潇洒的风姿。 水面上黑压压一群野鸭子,灿烂的羽毛,在夕阳的余辉下,像浮着一簇簇花环。 这些野鸭子都生着一个金翠色的头,亮晶晶的眼睛,颈上有一圈灰白色的羽毛,就像是每一只野鸭都戴上一串珍珠项圈似的。 野鸭悠闲自在地浮着,一会儿跌入水底,一会儿又立在浪尖上,像孩子在打秋千。 远处的湖面上有几只野鸭在游动着,就像一只只无线电操纵的小军舰,那么英武,那么雄壮。 那五色斑斓的野鸡,挺着胸,迈步走出草窝,像骄傲的将军。 金鸡全身的羽毛色彩艳丽,油光发亮,就像披上了一件华贵的大礼服。 金鸡张开翅膀站在太阳下,就像凤凰朝阳,浑身金亮金亮的,美丽极了。 金鸡有匀称的体型,矫健的双脚,头戴黄冠,颈部装饰着金黄色的“项圈”,两肩有金光灿烂的披肩。 雄鸳鸯羽毛华美绚丽,背部褐色,腹部白色,头顶羽冠,眼后生有长长的白色眉纹,好像刚刚化过妆一样。 在苇塘里,鸳鸯常将脖子伸得长长的,两翅展开拍击水面。一对对色彩斑斓、绚丽的鸳鸯在水中嬉戏、追逐、并肩畅游,时而发出“咕枣咕枣咕”的低沉而柔美的叫声,好像情侣在窃窃私语。 大雁的身体构造很像小船,一双带蹼的脚,像是两把船桨。扁平的嘴有锯齿状的缺口,便于切断植物的嫩叶、幼茎和淘食水生植物的块根和种 说明文:蜜蜂 整理: 免费范文网 日期: 我是一只小蜜蜂。我们蜜蜂是过群体生活的。在一个蜂群中有三种蜂:一只蜂王,少数雄蜂和几千到几万只工蜂。我就是这千万工蜂之一。 � 我的母亲就是蜂王,它的身体最大,几乎丧失了飞行能力。这没有关系,它有千千万万个儿女,我们可以供养它,也算尽了孝道吧!在我的家族中,只有蜂王可以产卵,它一昼夜能为我们生下1�5万到2万个兄弟。蜂王的寿命大约是三年到五年,在我们家族中它可以说是寿星了。 � 在蜂群中还有一种蜂叫雄蜂,它和我们大不相同,它“人高马大”身体粗壮,翅也长。它的责任就是和蜂王交尾。交尾之后,它也就一命呜呼了。�要说家族中数量最多,职责最大的还是我们工蜂。我们是蜂群的主要成员,工作也最繁重:采集花粉、花蜜,酿制我们的“口粮”、哺育我们的弟弟们、饲喂我们的母亲、修造我们的房子、保护家园、调节室内温度和湿度……别看这样,我们的身体是非常弱小的,我们的寿命也只有六个月,就像天空的流星一样——一闪即逝,仅有一点儿时间去闪耀自己的光辉。� 我们蜜蜂是自然界里最勤劳的了。开花时节,我们忙得忘记早晚,有时还趁着月色采花酿蜜。蜜是很难酿的,我们要酿一公斤蜜,必须在100万朵花上采集原料。如果我们的蜂巢同采蜜的花丛距离一公里半,那么我们采一公斤蜜就得飞上45万公里,差不多等于绕地球赤道飞行11圈。看样子,我们的功业并不次于“阿波罗号”呢!虽然我们采蜜难,但每年一窝蜂都能割几十斤蜜。在广东的同族们一年四季都不闲着。如果动物世界也有组织的话,那么我们蜜蜂一定能获得“最热爱劳动奖章”。 � 也许您要问:在漫无边际的大自然中,你们怎么知道什么植物在哪里开花流蜜呢?告诉您吧,我们有很多“侦探”,派它们去侦察,回来再把结果告诉同伴,我们的“语言”就是舞蹈。� 我们的家族就是这样。我们的生命是短暂的,但不必担心,我们还有兄弟,还有接班人。它们会像我们一样继续劳动。我们的家族就这样不断繁衍下去。

我有一条狗,想起来就心酸

我家养的第一只狗陆帆余是只花狗,具体长什么样我记不清了,只记得每天我跟着妈妈伴着夕阳收工回家的时候,它总是在回家路上的一个拐角上静静地等着我们,那是它的势力范围的最外围,我们刚在拐角上一露头,便撒着欢冲我们跑过来,尾巴摇得不亦乐乎,冲上来先舔舔我的手,再在身前身后跑上两圈,便高高兴兴翘着尾巴跑在前面为我们开路,仿佛象个有了依靠的孩子般骄傲而又兴奋。可是突然有一天,它却突然不见了,我妈说是被人打死卖掉了,小时候的我却固执地一直不肯相信,总认为是它躲在我家地基下面的一个洞里,好几次都在洞口朝里望,呼唤它,结果可想而知,至今我仍然不明白我为什么会那么确信是那个洞吞掉了它。

花狗失踪几个月后,隔壁邻居家养了只黑狗,由于刚捉来的小狗对陌生环境比较不习惯,精神紧张,一有风吹草动就叫个不停,经常把人在半夜吵醒,邻居家的人大概也是心气比较浮躁的,一个不顺心便打它出气,经常能听到小狗的惨叫连连,并且连饭也不怎么给它吃饱。我们由于怕麻烦,对它的境遇无能为力,便只能在它串院过来玩的时候,加倍对它好一点,留点碎骨头剩饭给它,我和老弟更是与它打成一片,白天我们小伙伴一起出去玩的时候,它跟我们形影不离,不过,一到晚上,它却总是要回到它的那个家里,怎么留也留不住,虽然如此,它的境遇却没有丝毫改变。渐渐地,黑狗长大长壮了,足有我那时候的大半人高,威风凛凛,叫声也浑厚结实,不再象以前的奶声奶气,硕大的狗头,尖利的犬齿,无一不令对手胆寒。那个时候,我和老弟在小伙伴当中都是无人敢欺负。不过,由于它长得这么壮实,也导致了它以后的惨死。当我们小的时候,各家的生活条件并不太好,黑狗由于身大胃大饭量大,经常吃不饱,有时实在忍饿不住,便去偷人家的鸡子充饥,终于有一次被发现了,于是所有丢失小鸡的罪责都降落在它头上,邻居家被责骂和白眼弄得焦头烂额,恼差成怒,便活活地把它打死了。那时候我在托早滚儿所里,回家后听着妈妈诉说着它的死亡,知道它在虽然被打得哀哀嚎叫,却始终既不回口也不逃走,只是缩在墙角里,直到被活活打死为止。我大哭一场,问老妈死狗在哪,她说大概是卖给收狗肉的人了。我长大以后想,大概是它当时知道自己做了错事,又出于对主人的忠心,只好甘愿死亡。我相信它当时除了痛苦外,还感受到了悲哀和解脱。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家都没再养狗,只养猫。这只黑狗影响我一直喜欢那种冷冷地、有骨气的大狗,不屈服,也不逃避。以后看了杰克。伦敦的小说中描写的爱斯基摩狗,以及他以一只有四分之三狼血统的狗(我都不知道应该称其为狼狗还是狗狼,呵呵。。说笑)的一生为内容的小说,都让我欣赏、艳羡不已。

直到我家搬出山里几年后,我有一次在学校回家的路上看到一只被人遗弃的小狗,它是只枣黑狗,仿佛就象冥冥中注定的,我蹲下身去看着它,它用圆溜溜的黑眼睛也看着我,呜呜地叫着,我轻轻抱起它,它摇晃着小尾巴,用舌头舔了舔我的手,仿佛我就和它达成了不为外人知的盟誓一般,我把它抱回了家。它在我家里倒是一直无病无灾,平平安安地长大了,不过它却让我失望不已。你看它身材瘦小,小心乖巧,一身小狗脾气,从无咬人心肠,见人就乱摇尾巴,那种迫轿烂不急待拍马屁的神情让我大为讨厌,跟以前的那只黑狗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真让我大有恨铁不成钢之感。有时候看着它谄的样子实在是恨不打一处来,才刚准备举起手揍它一下子,它马上乖觉地看出我神情不对,立马就呜呜乱叫,摇尾乞怜,仿佛就象前辈子挨打的教训太过深刻,我也只好顺其自然。这样不冷不热地过了几年,突然有一个深秋的早晨,我还赖在床上的时候,外面却传来噪杂的声音,依稀听见跟狗有关,便马上起床下楼,却见我家的黑狗已躺在地上,嘴里流出沾液,四肢僵硬,只剩呼吸和抽搐的劲了。忙乱中听人说大概是吃了捉狗人丢的毒药(所以现在市场上的狗肉最好不要吃,十之八九是用毒药毒死的,此是题外话,不表),急忙端来半盆洗衣粉水灌入它嘴里想催吐,却是灌多少流多少,始终灌不到胃里,我自知无救,沮丧地丢下脸盆,抱起它的头,它象我第一次抱起它一样无声地看着我,我仿佛又看到那悲哀地、没有任何杂质的眼神,没过多久,它便急速地抽搐了两下,死了,眼里那活力的光也渐渐地暗淡下去,直至消失,我的眼泪终于不争气地流了下来。没想到,它这么谨小慎微,与人为善,却依然痛苦地死去了。我拿着把锹抱起它,在竹林里挖了个坑,把它放进去填上土踩平,一边心里发誓不再养狗,一边想,没过多久,这里大概又会是青草一片罢。

到了我工作以后,邻居的亲戚家里有只狗,因为小孩子跟它玩耍时没轻没重,不小心咬破了孩子的手,结果也被狠揍了一顿(写到这我想,为什么狗总是被揍呢?),不过没舍得打死,就想把它送人,不过没想到咬人的狗名声臭,人家都不要,我老妈又大发善心,把它领回了家。我一看,怎么又是条小狗,心上已是三分不喜了,再过段日子细看,又是只毫无骨气只会摇尾的狗,更有八分不喜,等到再过段时间,才发现它原来不管长多大都是一副小狗脾气,热衷于咬拖鞋、藏骨头、扯袜子,丝毫没有一点点大狗应有的尊严和气派,把我的鞋子和袜子弄坏了好几双,心里更是十二分的不喜了。更加可笑复可怜的是,大概是被以前的主人家打得惨了,它一遇激动的事情,譬如说高兴呀、害怕呀什么的,就会尿失禁,以前有个小孩见皇帝是“惶惶然汗出如浆”禁不住汗,可它倒好,是“惶惶然尿禁不住”了。看它这么一副可鄙样,每每在它扯坏东西的时候想想也就算了。不过凭心来说,这条狗长得还是挺帅的,瘦小精干,两只耳朵直竖,鼻尖嘴长,毛色黄黑,就象只德国狼犬的缩小型,更兼两只眼睛上各有一块颜色比较淡的斑,就是俗称“四眼狗”,据说是蒙古狗的遗传特点,看来我家的狗的血统可是身兼中外的多国部队呀。本来呢这种狗我不喜欢,也不会去理它,这第四只狗就没啥好提的了,可世界上的事情有许多是同样的,历史也会重复发生,大概半年后,又是一个深秋的早晨,这只狗也吃了毒药(靠这个赚钱的人可真够缺德的),也是这么灌肥皂水、把它放得头低尾高让肚子里面的毒液流出来,好一阵忙乎,不过依然是口吐白沫四肢僵硬,时不时抽搐一下,父母和邻居们都认为没救了,纷纷去上班了,我也认为它死定了,准备放弃了,不过它还没死绝,不忍心让它一个人就这么死了,而且我们单位里的作息时间也执行得不太严,便陪在它身边抚摸着它,希望它死的时候能不觉得那么孤单,同时死马当作活马医地把它折腾来折腾去,让胃里的毒液流出来。这样子过了不知多久,忽然我觉得它的眼睛好象在动了,我起初以为是幻觉,可是又过了一段时间后,它的头终于也微微地动了一下,我欣喜若狂,忙压抑住兴奋的心情,更加起劲并且小心翼翼地按摩它的腹部,慢慢地,它对我抚摸它的手有反应了,又过了好久,终于,它终于艰难地把身子侧过来,俯卧在地上了,我知道它最痛苦的时刻已经过去了,我喜极而泣,在心里拼命狂叫,真有那种拯救生命的成功感、喜悦感和幸福感。我一看时间已经迟到很久了,便把它抱进家,放在荫凉地里,放上盆水,上班去了。这个一整天,我的心情都奇好无比。中午回家一看,见它虽然仍然恹恹地没有精神,可是却能晃晃悠悠地稍微走走了,然后拉了好几天的血便后,狗又渐渐地恢复了元气,照旧四处撒欢,照旧又咬鞋子扯袜子忙科不亦乐乎,不过我对这些都能容忍了,我救了它,我也偿还了上次在我手里死掉的黑狗的债了。又过了一年,这只笨狗好了伤疤忘了痛,又吃下了毒药(摇头,怎么这么多),不过现在它大概有抗药性了,难受了几天便自己好了,不知道它下次会不会吃一堑长一智,不过我想这种又笨又馋的狗是不会有这脑筋的,只是希望它的运气好点,它也吃了三次苦了。现在它仍然在我家安安逸逸地生活着,不过现在算来它也不是大狗而是老狗了,脾性也稳重了许多,希望它是我家里首只能寿终正寝的狗。

班人马不过至今我仍然有点遗憾,家里养来养去都是些小里小气的狗,我心目中喜欢的大狗却从未养过,希望以后我老了的时候能养一只大狗,春天一起去山上踏春,夏天游泳的时候带着它一起戏水,秋天一起在金黄的落叶中散步,冬天坐在藤椅上边晒太阳边看书的时候,它能静静地趴在我的脚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