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三好学生的典型事例(优点)怎么写呀?
三好学生评语
某某同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有理想,有抱负,渴望通过自己的奋斗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渴望自己的人生能与祖国富强,民族强盛,人民幸福相融合。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出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其中在05、06高考期间,作为志愿者参加高考服务工作,其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吃苦耐劳的工作态度,热情周到的工作风格得到学校和考生的好评。
高中三年,某某同学表现最突出的是他良好的学习品质:勤奋踏实,一丝不苟,持之以恒,认真思考,乐于探索。因此每次考试他都能保持年级前十名的成绩并多次获学校奖学金。学习之余,他对生命科学表现出极大的兴趣,阅读了大量生物学方面的著作,自己也搞过一些生物实验,撰写的实验报告得到我校生物教研组老师们的高度评价。
和大多数高中生一样,某某同学热爱体育,特别是足球。对足球精神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他参加班级足球队,在训练和比赛中都有不错的表现。同时,他也喜爱音乐,但乐而不迷,能够在陶醉其中的同时对生活有新的感悟。
此外,某某同学非常善于与同学交流,别人问他问题,他从不像别的同学那样怕耽误时间,总是耐心细致的回答,他常说,在给同学讲解的同时,更提升了自己的知识水平,帮助了同学,提高了自己,这是双赢的买卖啊!同学们也经常向他倾诉学习生活方面的烦恼,他也总能智慧而轻松地抓住问题实质,三言两语化解同学心中的不快。他还经常主动利用课余时间代替老师为因病或因事误课的同学补课。
总之,某某同学是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高中生,他乐观向上,乐于学习,身体健康,心智强劲,符合三好学生的标准。
像鲁宾孙的事例一样的生活中的事例
18岁的约翰•汤姆森是一位美国高中学生。他住在北达科他州的一个农场。1992年1月11日,他独自在父亲的农场里干活。当他在操作机器时,不慎在冰上滑倒了,他的衣袖绊在机器里,两只手臂被机器切断。 汤姆森忍着剧痛跑了400米来到一座房子里。他用牙齿打开门栓。他爬到了电话机旁边,但是无法拨电话号码。于是,他用嘴咬住一枝铅笔,一下一下地拨动,终于要通了他表兄的电话,他表兄马上通知了附近有关部门。 明尼阿波利斯州的一所医院为汤姆森进行了断肢再植手术。他住了一个半月的医院,便回到北达科他州自己的家里。如今,他已能微微抬起手臂,并已经回到学校上课了。他的全家和朋友都为他感到自豪。 美国人为什么喜欢汤姆森呢?有的说,他聪明,用铅笔打电话,还会用嘴打开门。有的说,他喜欢干活,我们喜欢勤劳的人。还有的说,他身体真棒,一定曾努力锻炼身体,不然早就没命了。 一位学者概括了这些人的回答,人们除了佩服他的勇气和忍耐力外,还有一种独立精神。他一个人在农场操作机器,出了事又顽强自救,所以他是好样的。 独立、勇敢、坚毅、不懈地与自然界抗争,这大概是美国从殖民时代遗留下来的优秀传统。这一传统在吸毒、抢劫、性混乱泛滥成灾的美国社会,仍然活在美国人的精神里。 汤姆森的故事里还有这样一个细节,他把断臂伸在浴盆里,为了不让血白白流走。当救护人员赶到时,他被抬上担架。临行前,他冷静地告诉医生:“不要忘了把我的手带上。” 应该讲汤姆森的行为并不伟大,但他确实有一种品格是值得做青少年“榜样”的,这样的学习能起到切实的效果,他见得着,看得到,是发生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普通青少年身上的活生生的事实。 汤姆森的故事,是青少年学会生存的一个典型事例,他不仅适应美国,在不断与世界接轨的中国,青少年们也可以拿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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