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做调查,请帮忙回答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每年所得扶持经费为多少,在线等待!!

99作文网 2025-03-09 06:51 编辑:admin 279阅读

一、最近在做调查,请帮忙回答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每年所得扶持经费为多少,在线等待!!

文化部: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每年补贴经费1万元:

人民网北京2月25日电(记者 文松辉)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谈及该法时表示,“十二五”期间将加大对非遗传承人的扶持力度,从2011年开始,对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经费补贴每年增加到1万元。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5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答记者问。

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出台,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将走上依法保护的阶段。”

王文章提到,近年来,我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进行了很多探索,有很多有效的方式。比如非遗普查、传承人的保护、文化生态区的保护,但是“依法保护”这种根本的保护将更好地促进科学保护。这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出台,是我们在非遗保护方面一个里程碑,通过我们今后的科学保护,非遗保护将会取得更大的成绩。

王文章还指出,保护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最核心的保护,我国在保护传承人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国务院公布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同时也公布了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但是代表性传承人名单是由文化部公布的。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公布之后,国家对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经费的补贴。

王文章介绍,从2011年开始,对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经费补贴每年增加到1万元,在我们国家的补贴中属于较高的标准。同时文化部和各省文化部门等机构对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在建立传承基地、工作室、受徒、培训方面都给予了扶持。

王文章表示,现在不可否认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面临着人亡艺绝的困境。在“十二五”期间,对传承人的扶持力度还要加大,包括经费的支持力度。这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公布,更明确了对传承人的补助和支持。相信传承人后继发展的问题会逐步得到更好的解决。

二、我们应如何理解“大众传媒是保护传承非遗的重要载体?

大众传媒 ‘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被更多的民众了解,进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关注度日益提高,整个社会形成了一种对于非遗认知和宣传的热潮。包括非遗在内的一切文化事象都是传播的文化,而所有的传播在本质上都是一种特定文化的传播。文化与传播两者是互动一体的,如果文化不进行交流与传播,便失去了生机和活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古老的生命记忆和活态文化基因,体现着民族智慧和民族精神,是一笔宝贵的民族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中,随着人们交际范围无限扩大和交流方式多样化,非遗也需要有更具宣传力和影响力的传播渠道,而通过大众媒介的传播就是对其传承的一种重要方式。当今社会的大众传媒已经深入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并且急剧扩张,近些年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度颇高,报纸、图书、电视、网络等媒介形式都给予了较多的表达机会和展演空间。随着信息量的不断上升和增加,一个属于非遗自身的“媒介语境”已经形成并逐渐完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植入媒介语境之中,并借助现代传媒的各种优势,能使其获得更好的传承和延续

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去世后有什么待遇?

顶多当地政府派个人过来吊唁一下,说两句好听的话,然后就不会有其他东西了

四、木匠可以申请非遗传承人吗

想要申请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要具备的4个条件分别为:掌握并继承某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一定区域或领域内具有该项目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师承脉络清晰,具有较长的从业经历。仅是从事过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不能成为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方面,已列入县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若想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应由区、县文化部门向市级文化部门进行申报;市直属单位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项目,可在征得申报项目所在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同意后,直接向市级文化部门申报;传承于不同地区并为不同社区、群体共享的同类项目,将由市文化部门综合归纳后统一申报。

五、文化传承人的主要特点

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一样,是一个民族或群体的文化及其传统的两个组成部分,对于人类社会或群体以至民族和国家的文化认同,民族精神的承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当代世界中,以增强“文化多样性”和“对人类创造力的尊重”为共同理念,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而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保护,就要探讨和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特点和发展规律,只有懂得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特点和发展规律,才能做到正确的、有效的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特点是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规律是进化。靠传承而进化,在传承中进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延续,不像物质文化遗产那样有所凭依,而是像风一样,飘忽无定,某些领域或项目又往往因传承人的死亡而自生自灭,尤其在社会发生急剧变化的情况下,如当今的全球化、现代化浪潮,常常容易出现传承链的中断,甚至在不经意之中就会消失于历史的烟尘之中。

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特点,只有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才能使某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得以世代相传,不断流、不泯灭、不消亡,在自然淘汰中逐渐形成一种相对稳定的文化传统或文化模式。传承的第一义是习得,即通过传习而获得;第二义是创新或发明,即在前人所传授的知识或技能的基础上,加入自己的聪明才智,有所发明有所创新,使传承的知识或技艺因创新和发明而有所增益。在群体(族群或社区)来说,由个别人所传承的非物质文化在群体(族群或社区)中得到传播和认同,并进入集体的“再创造”的过程。

进化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演变的基本规律。非物质文化是流动的,活态的,像水流一样滚滚向前,川流不息,不会永远停留在一个点上不变。而非物质文化的“变”是进化,而不是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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