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正确、鲜明
正确是立意的基本要求。作为正确,是指所确立的主体反映了自然的本质和规律,反映了生活的本质和主流,符合自然和社会的发展规律。
所谓鲜明,是指所确立的主题能旗帜鲜明地表示爱什么,憎什么;赞成什么,反对什么。
(二)要集中、单纯
主题是统摄全篇文章的总纲,必须单纯明确。
(三)要深刻、新颖
所谓深刻是指所确立的肢体能反映生活的本质及内部规律,能揭示事物所包含的深刻的思想意义。
而新颖是指所确立的主题是作者的新认识、新感受,能给人以新的启示。
(四)要积极向上
所谓积极向上使之不能有任何不健康的因素存在、符合文章主题,顺着文章中心。
莫言与《红高粱》
莫言,
原名管谟业,
中国新一辈极具活力的作家之一。
自八十年代以一系列乡土
作品崛起。虽然早期被归类为
“
寻根派
”
作家,但其写作风格素以大胆见称,小说
中总是充满进攻型的语言。例如成名作《红高粱》里,不断出现的血腥场面中充
满着强烈的感情控诉,
但在
“
屎尿横飞
”
的场景之间,
其实正是演义着一段现代革
命的历史。故事中那片广袤狂野的高粱地,也被描绘成一个把历史、传统、城乡
纵横交错的辽阔炫丽空间。
在莫言的作品中,
常常弥散着一种
“
东方神秘主义
”
氤氲,
渗透着谜一般的古老宗
教意识,整体上具有一种朦胧空灵的神秘之美。他在
“
坚硬的,冰冷的特异心理
成份外边,施放上虚幻的、温暖的感觉的烟雾
”
,而使小说具有某种
“
怪味
”
,
“
作
者远远地躲进云里雾里
”
而获得
“
某种更大的表现自由
”
。
莫言的名作之一《红高粱》虚构了一个源自作者童年的
“
高密东北乡
”
,叙述了高
密先人在这片抗日热土上上演的一幕幕故事,
可以说这整部作品深深植根于高密
东北乡的民族土壤里,
充满着浓厚的乡土气息。
诚然,
高密东北乡对莫言及莫言
的创作有着深远的影响,
由于莫言在高密东北乡这个农村环境中生活过多年,
其
作品有很多是写农村生活的,所以把莫言归入
“
乡土作家
”
,应该还算恰当。莫言
自己曾说:
“
所谓的乡土不是狭隘地认为是乡村,每一个作家的乡土是他所寄身
于其中的地方,对王安忆来说乡土是上海,实际上每个作家都是乡土作家。
”
那
么,
对于莫言来说乡土就是指高密东北乡了,
当然,
这其中不单单指向于高密东
北乡的农村环境,还有隐含在这块黑土地之中的民族自由与热情豪放的精神状
态。
莫言在
《红高梁》
中时时在向我们展示高密东北人骁勇血性的精神状态和狂
野不羁的原始生命力,
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对民族
“
种
”
的退化的担忧,
这又体现了
当时
“
寻根文学
”
的某些特点,因此也有人把《红高梁》看作
“
寻根文学
”
的作品,
这种归类也是合理的。
莫言要寻的
“
根
”
恐怕就是指民族的
“
种
”
吧,
而在作家心中,
只有高密东北乡的先人们,
才具备
“
种
”
的强健,
由此也体现了莫言的
“
原乡
”
情结。
每个作家都有其生活的时代背景和环境特色,
而作家在写作过程中所创造出来的
独特的文学风格,正是与地域、民族、时代等息息相关的,
“
小说的描写氛围大
都具有传统文化的地域生活特点
”
,
“
寻根小说家们面对的是粗朴荒蛮的民族文化
积淀、是绚丽的民风民俗、是神秘深邃的宗教、是充满文化悖论的浩瀚历史
”
,
这些都为作家提供了最直接的生存体验,
是作家创作的源泉。
由此可见高密东北
乡对莫言的重要意义,现在来看莫言写了大量的乡村题材的小说也就不足为怪
了。
高密东北乡先人的生存状态和民族精神在莫言的多部小说中都得到了完美的
体现,
这与莫言独特而深刻的乡村生活体验是分不开的,
莫言将文学与生活紧紧
地联系一起,使二者得到和谐的统一。
莫言的叙事特别注重感觉,
以立体的感觉的方式展开体验和表述,
构成整体的时
空体验。《红高粱》基本上是以
“
我
”
的主观视角去展开叙述。这种以
“
我
”
的主观
视角的方式展开叙事,
便于展开叙述和描写,
打通时空,
自由而随意地抒写体验,
形成一种倾诉的效果,
也体现了莫言对近代中国社会以及传统中国文化的那种无
可理喻的隔膜和距离。
在具体的叙述中,
作者或有意强化作品中人物的感觉,
让
作品中的人与物在自己的感觉中存在与行动;
或刻意营造一种释放感觉的特殊氛
围。莫言还将光、色、形、声、味、触、味等感觉和想象结合起来,将时间与空
间、现实与幻想有机地揉合在一起,精确地表达出人物的内心世界。比如《红高
粱》中写
“
我
”
父亲在伏击的路上看见王文义脸上的血:
他的腮上,有一股深蓝色的东西在流动。父亲伸手摸去,触了一下粘腻发烫
的液体。父亲闻到了跟墨水河淤泥差不多、但比墨水河淤泥要新鲜得多的腥气。
它压倒了薄荷的幽香,压倒了高粱的甘苦,它唤醒了父亲那越来越迫近的记忆,
一线穿珠般地把墨水河淤泥、
把高粱下的黑土、
把永远死不了的过去和永远留不
住的现在连系在起,有时候,万物都会吐出人血的味道。
一种血的嗅觉便将父亲的多种感觉引发出来,将他生活中的墨水河、高粱、
黑土等联系在一起,
将现实与过去有机地融合,
构成了一个整体的时空体验,
准
确地表达出了一个少年在去伏击的路上、
在生与死这个过于沉重的考验即将到来
前无比复杂的心理。
再如关于
“
我
”
奶奶死亡前的有些过于铺张的描述。在蓝天、白云、红高粱的
辉映下,她看见
“
一群雪白的野鸽子,从高空中扑下来
”
,接着,借助于意识流手
法,作者用诗一般的语言,从天上到地下,从过去到现在,来抒写这缤纷来临的
一系列幻象,尤其是关于
“
红高粱
”
的幻象,
“
它们呻吟着,扭曲着,呼号着,缠
绕着
”
,歌颂了它们顽强的生命力。空间和时间以及描写视角的不断转换,较为
准确地写出了
“
我
”
奶奶对生命的热爱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莫言对这种故事式叙述模式的创造性运用,
反映了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社会文化
启蒙和人性解放的话语倾向,
以及传统中国文化对于启蒙的根本阻塞和对于人性
的荒谬莫名。
文学风格与文化是密切相关的,
作家生活在时代、
民族和一定的地域中,
不能不
受时代、
民族和地域的感染,
这使作家的文学风格渗入了时代性和地域性,
也体
现了一种民族精神。在《红高粱》中,
莫言构筑了一个充满生命活力与野性的
乡土世界
——
高密东北乡,
借助于这个地理文化的概念,
对我们民族的文化、
心
理、生命和精神重新进行审视、认识和重构。
《红高粱》写到了抗日,殖民侵略
给高密东北乡带来了灾难性的破坏。
“
国破了,家亡了,同胞们快起来,拿起刀
拿起枪,
打鬼子保家乡
……”
外敌信侵,
家园沦丧,
连聋带哑连瘸带拐不过四十来
人
“
不知道打伏击是怎么一回事
”
的队伍去打日本人。
作者在这里要表达的实际上
是一种坚贞不屈的民族精神。
生活在东北高密乡这块黑土地的男男女女大多具
有无拘无束的叛逆性格,他们热爱生活,热爱家乡,敢爱敢恨,同时亦保留着除
暴安良、
抗御外侮的坚韧不的拔的伟大生命潜能,
这与东北特殊的地理环境有关。
莫言笔下的女姓人物如《红高粱》中的
“
我奶奶
”
不是传统的贤妻良母形象,她敢
于悖逆传统的道德约束,
显示出了生命力的高扬。
同时,
莫言也毫不避讳这些人
物野蛮、
丑陋与愚昧的一面。
通过这些人物形象,
作者对我们民族传统的文化心
理进行了有力地审视、批判和表现。
另外,
莫言的小说充分表现出了对传统审美方式、
表现模式和悲剧美学原则
的颠覆,大量运用反讽、黑色幽默等技巧,给人以新奇和丰富的审美意蕴。
《红
高粱》中的余占鳌并不是典型意义上的
“
抗日英雄
”
,余占鳌的土匪习气,他
“
最
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
”
,莫言有意
偏离了传统的正面典型人物的塑造方法和审美原则,
而是让他们停留在真正的农
民心态上,充满了生活原色,使之呈现出一个似乎是未经雕琢的人物原型。
《红高粱》
是悲剧,
但又不同于传统的悲剧美学原则,
不是为了激起人们的
“
悲
悯
”
与
“
崇高
”
之感,而是借助于反讽和黑色幽默等技巧,将读者引入新鲜廓大的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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